税金多缴是如何申请退回的?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501 时间:2023-07-05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下,“税金多缴是如何申请退回的?”,据小编了解所知,“税金多缴是如何申请退回的?”,这一问题对很多新手会计来说,可能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呢?具体内容已在下文中作了一一解答,有兴趣的财会朋友快来仔细阅读一下本文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掌握相关财务知识!
对非小额多缴税款退税及应退利息,应由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并送国库办理退库,税款及应退利息退还的具体程序如下:
1.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退税申请表》并附多缴税款的入库凭证(缴款书)一式三份,填写后报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及多缴税款的入库凭证(缴款书)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
3.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后,将《退税申请表》一份退还给纳税人;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作为退税凭证的附件;一份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主管科室留存.
4.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退税申请表》填开《税收收入退还书》,纳税人持《税收收入退还书》到当地国库办理退库手续.
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由国库直接退付申请人银行账户.如以现金缴税需退付现金时,由征收机关在《税收收入退还书》上加盖"退付现金"戳记,纳税人再持身份证和原缴款书复印件到指定国库办理退付手续,并指定国库将款项划至原经收银行,纳税人从原经收银行领取退付的现金.
多缴税款退还的范围是什么?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只要是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都可以退还.纳税人计算差错会产生多缴税款,适用税目、税率错误也会产生多缴税款;税务机关适用税法错误,或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定纳税人先按应纳税额如数缴纳税款,经核实纳税人符合某种优惠政策后再退还应退的部分税款,比如一些先征后退的政策等,也会产生纳税人多缴税款现象.这些都属于可以退还的范围.
纳税人需要准确把握"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同期存款利息"的含义.在退还税款的同时加算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纳税人,是新《税收征管法》增加的内容,但并非所有多缴税款都可以要求退还同期存款利息.按规定,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税退税不能加算同期存款利息.比较明显的是,许多企业有大量的出口退税应退未退,不管迟延退税的时间有多长,都不能加算同期存款利息.而加算的利息是按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和多缴税款的数额计算的;计息时间从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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