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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税金和未交增值税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916 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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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出了“已交税金和未交增值税的相关问题有哪些?”的几个要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所以,如果各位朋友也对“

2016年3月16日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培训中,不少一般纳税人反映,此前并未通过未交增值税科目来核算应交未交增值税,而是将上交的增值税一律通过已交税金科目核算.我们建议在财会【2016】22号文施行后,按照该文件规定区分当月交当月的税金(已交税金)和当月交上月的税金(未交增值税).这就需要在当月通过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两个专栏来进行必要的结转.

对于执行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里的本科目是指应交税费.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不区分缴纳的增值税是本期增值税,还是上期增值税,一律通过已交税金专栏反映.财会【2016】22号文施行后,我们建议小企业也按照22号文的要求重新设置相关二级明细科目和专栏,规范增值税的核算.

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Payingtax)是一个会计核算科目,记录企业本期(月)应交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额;若发生多交增值税,退回时应以红字记入.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增值税帐务时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科目.有人认为,应取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多交)增值税"科目,使"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能够全面反映本期、本年累计上缴的增值税情况;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期末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或多交的增值税额;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尚未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缴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的核算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份终了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未交增值税额.月份终了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多交增值税额也在"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1]

企业发生当月上交上月未交的增值税的情况,应在"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是: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可无余额,也可能有余额,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如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额.

此科目相关规定文件:1、《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2];2、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3]第380项.以上就是“已交税金和未交增值税的相关问题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会计实操训课程,招生问答,考试资料,学习资料,课程优惠,学校地址等,请咨询网页上的联系电话,或者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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