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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可以转为存货?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455 时间: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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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性房地产可以理解为为赚取租金而持有的房地产,比如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实务中投资性房地产能否转为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能不能转为存货?

  投资性房地产结束出租时,除非对其进行重新开发用于出售,否则不应重分类到存货。如果意图是直接以租赁结束时的当前状态出售,则仍列报为投资性房地产,届时出售时直接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其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存货是什么意思?

  存货指的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一、成本模式

  1.计提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2.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公允价值模式

  1.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可以转为存货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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