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记账的正确,首先要明确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从而做好会计分录。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诉讼费和保全费记什么科目问题的解答。
诉讼费和保全费记什么科目如果是当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如果是以前年度的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管理费用--诉讼费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其他应收款--保全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诉讼费、执行费和保全费相关内容《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按照法律规定,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按输赢比例分担.调解结案的,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具体退费,由当事人或代理人持判决书、原诉讼费收费票据以及原审法官开的诉讼费计算凭单,到法院退费窗口办理.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诉讼费收取分配有意义的不能单独提出上诉,但是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应当于15日内告知申请人.比如,你诉对方赔偿五十万,诉讼费8800元,假如法院判对方赔你五十万,那么诉讼费8800元对方全付,假如银行判对方赔偿你三十万,那么等于你输了40%,诉讼费的4成3520元你付,另外六成5280元被告付,如果法院判你败诉,那么诉讼费8800全是你自己拿.二审的诉讼费并不是按全案标的额缴纳诉讼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由上诉方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按照输赢比例分担.例如,一审标的额一百万(诉讼费13800元),一审判决后,原告对其中的六万元产生异议,被告对其中的十七万产生异议,则二审诉讼费,原告方的按六万元标的额(诉讼费1300元)计算,被告方按照十七万标的额(诉讼费3700元)计算,二审判决后按输赢比例分担.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诉讼费和保全费记什么科目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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