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之一,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个税赡养老人作废信息如何清除问题的解答。
个税赡养老人作废信息如何清除?个税赡养老人作废信息清除流程:1.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进去.2.在弹出的首页点击一下"办税".3.在办税页面点击"专项附加减除填报".4.在弹出的页面点击"赡养老人".5.以新的页面里选择扣除年份,然后点击选择"被赡养人".6.在弹出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管理".7.然后在弹出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删除"然后再进行确认即可.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有哪些?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有三种,分别为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以及赡养人约定分摊.在新个税专项扣除中规定,非独生子女需要和兄弟姐们共同分摊24000元每年的扣除额度,一个月为2000元,详细理解如下:1、非独生子女分摊跟兄弟姐妹个数没有关系,无论多少人,都需要每年24000元的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一个月就是2000元.2、个人分摊最高为1000元,一年分摊的额度为12000元,不可以超过.3、如果采取了赡养人约定分摊、指定分摊方式,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才行.4、分摊方式不统一的时候,按照指定分摊执行.5、赡养的老人在2个以上,是不可以以老人人数加倍扣除的,无论多少老人,每年最高专项扣除额度为24000元,每个余额为2000元.6、确定了分摊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是不可以变更的.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赡养老人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个税赡养老人作废信息如何清除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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