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遭受的损失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何承成 阅读人数:15238 时间:2018-05-15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耗,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
贷: 库存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
工业企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会计分录:
经批准后按非常经营损失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的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收到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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