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方企业成为非正常户,且你公司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做进项税额转出时,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 确认需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根据原发票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确定)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说明:将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回到相关成本费用中,因为该进项税已无法抵扣。
2. 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缴纳应补税款(若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提示:需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对应栏次填报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当对方企业成为非正常户,且你公司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做进项税额转出时,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 确认需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成本费用类科目(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根据原发票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确定)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说明:将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回到相关成本费用中,因为该进项税已无法抵扣。
2. 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缴纳应补税款(若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提示:需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对应栏次填报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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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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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
2025年07月04日
关于个体户法人个人购买的车辆,通过挂靠协议是否能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抵扣成本费用的问题,结合税法和实际操作,具体分析如下:
一、挂靠协议的法律效力与用途确认
1. 挂靠协议的合法性
- 车辆挂靠在法人名下时,若签订明确的挂靠协议,约定车辆用于个体户生产经营,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则挂靠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需注意,挂靠协议不能改变车辆所有权归属(仍为法人个人财产),仅明确使用权和责任划分。
- 协议需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费用承担、保险购置等条款,避免税务和法律纠纷。
2. 车辆用于生产经营的合理性
- 若车辆实际用于个体户的经营活动(如运输货物、业务出差等),相关费用(如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可视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二、购车费用的税务处理
1. 增值税抵扣问题
- 一般纳税人:若个体户为一般纳税人,且购车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理论上可抵扣进项税额。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车辆必须登记在个体户名下或通过租赁协议明确用于经营;
- 购车用途需为生产经营,而非个人消费。
- 注意:若车辆登记在法人个人名下,即使有挂靠协议,通常无法直接抵扣增值税,需通过租赁方式处理(见下文)。
- 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所得税前扣除
- 购车费用:车辆购置价、购置税等费用,若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可作为固定资产成本计提折旧,在所得税前分期扣除。
- 折旧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生产经营用车的折旧额度为:
- 购置价≤10万元,按10万元全额计提;
- 购置价>10万元,超过部分按20%计提。
- 使用费用: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需凭合法凭证(如发票)计入个体户经营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操作建议
1. 签订租赁协议
- 若车辆登记在法人个人名下,建议个体户与法人签订《车辆租赁协议》,约定租金及费用承担。此时:
- 租金可作为个体户成本费用扣除;
- 油费、维修费等凭发票计入经营成本。
- 注意:租赁需缴纳增值税(一般为3%)及附加税费,但可进一步降低税务风险。
2. 保留凭证与合规操作
- 所有与车辆相关的费用(购车、租赁、油费、保险等)需取得合法发票,并明确标注用途为“生产经营”。
- 避免混淆个人消费与经营支出,否则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违规扣除。
四、总结
- 挂靠协议的作用:通过挂靠协议可明确车辆用于经营,但车辆所有权仍归法人个人,直接影响税务处理方式。
- 抵扣可行性:
- 若车辆登记在个体户名下,购车费用可计提折旧抵扣;
- 若登记在法人名下,需通过租赁协议将费用转入经营成本,但增值税抵扣受限。
- 核心原则:费用必须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且凭证合法、用途清晰。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登记方式(个体户名下或租赁),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