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 - 五险一金 - 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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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老师,4月启用金蝶云,录入期初数据,系统是怎么就试算平衡不对,累计发生额差额49109.98。每个数据都是照抄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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