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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如何理解?

老师:您好!对于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无需累积这话我有点弄不清楚,前面知识中确定重要性时有个虽然单个不重要,但是多个累积起来就重要的说法,但是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这里不考虑多个吗?只要低于微笑错别临界值的都不累积?举例加入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为5,发现了N个小于5的错误,加起来远远高于5,这些都不用累积?还有假如微小错误太多,汇总起来都高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了,怎么解决?我有点糊涂,请老师解惑,谢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9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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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对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定义没有理解透彻。教材中的定义:“明显微小的错报,无论单独或者汇总起来,无论从规模、性质或其发生的环境来看都是明显微不足道的。如果不确定一个或多个错报是否明显微小,就不能认为这些错报是明显微小的。”假如存在您说的这种情况,那么注册会计师设定的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是不适当的,如果发现设定的不适当,是可以修改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只有考虑单独、汇总之后的结果,都无关紧要,才能将其设定为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 未来是留给有准备人的,不断的学习才会收获成功的果实,欢迎继续交流,奥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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