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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公司之间无偿提供资金使用,需要缴纳增值税与所得税吗,...

集团内部公司之间无偿提供资金使用,需要缴纳增值税与所得税吗,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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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解答一下集团内部公司之间无偿提供资金使用的税务问题。 ### 一、增值税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具体规定如下: -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 适用范围: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无偿资金拆借,只要符合“企业集团内单位”的定义。 - 注意事项:需注意“集团”的界定,通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为基础,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属于集团内企业;若未合并报表但形成控制权的,也属于集团内企业。 ### 二、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无偿借款通常不直接产生应税收入,但需关注独立交易原则: - 出借方:无偿提供资金不属于应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潜在风险:如果税务机关认为该行为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例如,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集团整体税负),可能会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 合理商业目的:若无偿借贷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如缓解成员企业资金压力、优化资源配置等),且实际税负相同(如双方税率一致且无单方税收优惠),原则上不调整。 ### 三、优惠政策及建议 1. 增值税优惠: - 明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无需视同销售。 - 建议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如集团内部借贷协议、资金流向说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2. 所得税合规建议: - 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确保无偿借贷符合商业逻辑,避免被认定为避税行为。 - 若涉及跨境关联交易,需额外关注税负差异和反避税规则。 3. 其他税种: - 印花税:无偿借贷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无需缴纳。 ### 四、总结 - 增值税:集团内单位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2027年12月31日前)。 - 所得税:出借方无需缴税,但需防范独立交易原则风险。 - 建议:完善内部协议,确保业务合规,必要时咨询专业税务机构。 如果有更多细节需要探讨,比如具体合同条款或集团架构的特殊性,可以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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