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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老师,请问农业公司租地时占用了农民的地,原来农民种植了苗木,...

老师,请问农业公司租地时占用了农民的地,原来农民种植了苗木,青苗赔偿费需要赔偿10万元。只有赔偿合同/协议和银行赔偿的回单,对方开具的收据作为凭证。但没有发票,没有法院判决书。 1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6月05日
回答 1
在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根据我国的税法规定,只有合法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你的情况下,青苗赔偿费属于因租赁土地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因此,理论上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你提供的凭证中没有发票和法院判决书,这可能会对税前扣除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我国的税务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要求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如果你无法提供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票据,税务机关可能会对你的税前扣除进行限制或调整。 此外,你提到的青苗赔偿费属于一种非常规的费用,其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税务政策和规定来判断。 总的来说,青苗赔偿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以及是否需要纳税调增,主要取决于你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税务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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