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利润中的200万元来源于丙公司投资的资产处置损益:
- 甲公司以公允价值500万元的自产设备作为对价取得丙公司50%股权,该设备账面价值300万元(含减值100万元)。
- 视同销售处理,确认营业收入500万元,结转成本300万元,产生营业利润 = 500 - 300 = 200万元。
其他交易不产生营业利润(如乙、丁公司投资属于权益法核算或资本性交易,不影响当期损益)。
因此,影响营业利润为 200万元。
营业利润中的200万元来源于丙公司投资的资产处置损益:
- 甲公司以公允价值500万元的自产设备作为对价取得丙公司50%股权,该设备账面价值300万元(含减值100万元)。
- 视同销售处理,确认营业收入500万元,结转成本300万元,产生营业利润 = 500 - 300 = 200万元。
其他交易不产生营业利润(如乙、丁公司投资属于权益法核算或资本性交易,不影响当期损益)。
因此,影响营业利润为 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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