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账联分类

账联分类

老师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的特殊方法,不能用常...

老师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含增值税收入计算的特殊方法,不能用常规价税分离法,这个应该怎么理解?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10月14日
回答 1
“不能用常规价税分离法”的核心,是指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总价(含税),需先扣除地价款等可差额扣除项,再对“差额后的余额”进行价税分离,而非直接对总价分离。 这种特殊方法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且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具体步骤如下: 1. 计算差额:用含税销售额减去“取得该不动产时的原价或作价”(即地价款等),得到差额。 ​ 2. 价税分离:用上述差额除以(1+5%),再乘以5%算出增值税额。 ​ 3. 确定收入:最终用含税销售额减去算出来的增值税额,即为土地增值税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简单类比:常规方法是“总价先拆税”,特殊方法是“先减成本再拆税”,本质是为了避免对已扣除的地价款部分重复征税。
更多
0
讨论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