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学员,你说得对,一般纳税人在7月报完6月个税和增值税后做账时,对于6月的进项抵扣专票,只有勾选确认用于抵扣的才需要打印出来,剩余没勾选的不需要打印,咱来详细说说:
### 一、为啥只打印勾选抵扣的专票
1. 税务抵扣规定:只有通过发票勾选平台勾选确认用途为抵扣的专票,才能在当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没勾选的,要么放弃抵扣,要么留到以后符合规定时再勾选抵扣,所以本次做账不用管它。比如你6月取得10张专票,只在发票勾选平台勾选了6张用于抵扣,那这6张才涉及6月税款计算,要打印出来做账。
2. 做账依据:做账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税务事项和会计政策。勾选抵扣的专票,其进项税额会体现在6月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里,不打印出来,没法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税额,账也做不平。没勾选的专票,没影响6月税款,没必要放6月账里。
### 二、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1. 打印要求:勾选抵扣的专票,打印时要保证清晰完整,票面信息、密码区都不能缺,不然可能被税务质疑。要是专票开票方折叠了,你得小心展开,别把关键信息弄模糊或损坏。
2. 凭证附件:把这些打印好的专票作为原始凭证,附在6月记账凭证后面。一般是把同类业务专票整理在一起,比如采购原材料的专票放一组,注明总共几张、金额多少,方便核对和审计。
3. 特殊情况处理:要是勾选后发现专票有问题,像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购销双方信息填错,或者发票认证时出现“比对异常”等情况,得及时跟开票方联系,按规定处理,该开红字发票就开,处理好后再重新勾选抵扣,做账也得跟着调整。
嗯,学员,你说得对,一般纳税人在7月报完6月个税和增值税后做账时,对于6月的进项抵扣专票,只有勾选确认用于抵扣的才需要打印出来,剩余没勾选的不需要打印,咱来详细说说:
一、为啥只打印勾选抵扣的专票
1. 税务抵扣规定:只有通过发票勾选平台勾选确认用途为抵扣的专票,才能在当期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没勾选的,要么放弃抵扣,要么留到以后符合规定时再勾选抵扣,所以本次做账不用管它。比如你6月取得10张专票,只在发票勾选平台勾选了6张用于抵扣,那这6张才涉及6月税款计算,要打印出来做账。
2. 做账依据:做账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税务事项和会计政策。勾选抵扣的专票,其进项税额会体现在6月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里,不打印出来,没法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和税额,账也做不平。没勾选的专票,没影响6月税款,没必要放6月账里。
二、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1. 打印要求:勾选抵扣的专票,打印时要保证清晰完整,票面信息、密码区都不能缺,不然可能被税务质疑。要是专票开票方折叠了,你得小心展开,别把关键信息弄模糊或损坏。
2. 凭证附件:把这些打印好的专票作为原始凭证,附在6月记账凭证后面。一般是把同类业务专票整理在一起,比如采购原材料的专票放一组,注明总共几张、金额多少,方便核对和审计。
3. 特殊情况处理:要是勾选后发现专票有问题,像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购销双方信息填错,或者发票认证时出现“比对异常”等情况,得及时跟开票方联系,按规定处理,该开红字发票就开,处理好后再重新勾选抵扣,做账也得跟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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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文老师
回复
木棉老师
07月06日
作为老会计,我理解你的需求。既然你是导入数据上传申报的,更正时也需要通过导入文件的方式处理,不能直接在系统中手动修改。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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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流程(导入数据方式)
# 1. 准备更正文件
- 下载模板: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导出】→【申报文件导出】,选择6月份数据,导出原申报文件(一般为`.xls`或`.csv`格式)。
- 修改文件:
- 打开导出的文件,找到需要更正的员工行,修改其“应发工资”或“收入额”字段(如从5000元改为4900元)。
- 注意:仅修改该员工数据,不要改动其他字段(如专项附加扣除、社保等),否则可能触发系统校验错误。
- 保存文件:
修改后另存为新文件(如`202506_更正.xls`),避免覆盖原文件。
# 2. 更正申报操作
- 进入扣缴端:
登录扣缴端,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6月”。
- 启动更正申报: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系统会提示:“是否启用往期更正?”点击【确定】。
- 导入更正文件:
- 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导入】→【选择文件】,上传修改后的更正文件。
- 系统会自动比对数据,若仅修改该员工工资且不涉及税款,税款计算结果应保持不变(仍为0)。
- 提交更正申报:
点击【2税款计算】→【4申报表报送】,按流程提交更正后的申报表。系统会生成备份文件,建议保存备用。
# 3. 后续月份逐月更正
- 若7月及以后月份已申报,需对后续月份逐一更正:
- 重复上述步骤,修改每个月份的导入文件,确保累计数据准确(如全年一次性奖金、累计专项扣除等)。
- 注意:更正时需保持员工编号、姓名等信息与原申报一致,否则系统会识别为新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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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 文件格式要求:
- 导入文件必须与原申报文件格式一致(如`.xls`或`.csv`),且字段名称、顺序不可改动。
- 修改后需检查文件是否符合系统校验规则(如收入额为数字、专项附加扣除不超过标准等)。
2. 系统限制:
- 若6月份申报已过申报期(如7月15日后),需通过“往期更正”功能处理,不可直接作废原申报。
- 若更正后涉及退税或补税,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误收退(抵)税业务。
3. 数据一致性:
- 更正后需确保财务工资表、个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扣除基数三者一致,避免税务风险。
- 留存更正前后的文件、审批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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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问题解答
# 1. 问:更正时是否可以只修改该员工数据,其他员工保持不变?
答:可以。只需在导入文件中仅修改该员工的工资字段,其他员工数据保持原样即可。
# 2. 问:更正后是否需要重新导入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答:不需要。专项附加扣除数据与工资无关,除非该员工有专项扣除变动,否则无需修改。
# 3. 问:更正后系统提示“校验不通过”怎么办?
答:检查以下内容:
- 文件格式是否正确(如`.xls`或`.csv`);
- 字段名称是否与原申报文件一致(如“应发工资”改为“收入额”);
- 数据是否符合逻辑(如收入额为负数或超过合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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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 更正步骤:导出原文件→修改该员工工资→保存为新文件→在扣缴端启动更正申报→导入新文件→提交。
2. 核心原则:导入文件必须与原申报格式一致,仅修改必要字段(如该员工工资),确保系统校验通过。
3. 风险防范:更正后需同步调整财务数据,并留存所有记录备查。
如果操作中遇到系统问题,建议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12366热线获取技术支持。
金田老师
回复
希**师
06月24日
不客气!会计问题有时候确实需要仔细拆解,慢慢理顺思路。如果以后还有类似的问题,或者在学习、工作中遇到其他会计相关的疑问,随时来问我!祝你学习顺利,工作顺利!😊
希文老师
回复
木棉老师
07月06日
以下是针对6月份个税申报(7月4日已申报)的更正操作指南,分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和办税服务厅两种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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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正步骤
1. 启动更正申报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6月”。
- 点击【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查看6月申报状态(需为“申报成功”)。
- 点击【更正申报】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期更正申报成功后,需对后面所属期进行逐月更正”。点击【确定】继续。
2. 修改员工工资数据
- 进入【1收入及减除填写】,双击需要更正的员工姓名,修正应发工资金额(如从5000元改为4900元)。
- 注意:仅可修改工资金额,不可新增人员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如需修改需到办税服务厅)。
3. 重新计算税款
- 点击【2税款计算】,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影响个税(因该员工不纳税,税款仍为0)。
4. 报送更正申报
- 点击【4申报表报送】,按流程提交更正后的申报表。系统会生成备份文件,建议保存备用。
5. 后续月份逐月更正
- 若7月及以后月份已申报,需对后续月份逐一更正,确保累计数据准确(如全年一次性奖金、累计专项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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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税服务厅更正(适用特殊情况)
若以下情况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1. 扣缴端无法更正(如员工已离职或涉及汇算清缴);
2. 需修改专项附加扣除或新增人员;
3. 更正后涉及退税/补税。
所需材料:
- 原申报表复印件;
- 更正说明(加盖公章);
- 员工工资调整凭证(如财务审批单)。
流程:
1. 携带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导税台取号;
2. 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更正申请表》;
3.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出具更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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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注意事项
1. 数据一致性:
- 更正后需确保财务工资表、个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扣除基数三者一致,避免税务风险。
- 若员工已办理年度汇算清缴,需到办税服务厅更正。
2. 系统限制:
- 扣缴端仅支持更正2019年9月之后的申报数据;
- 更正后需将扣缴端【综合所得算税】设置为“在线算税”,确保后续申报累计数据正确。
3. 风险防范:
- 留存更正前后的工资表、申报记录、审批单等资料,至少保存5年;
- 若更正导致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或抵扣后续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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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 优先通过扣缴端更正:登录系统→选择6月所属期→更正工资→重新申报→逐月修正后续月份。
2. 特殊情况去大厅:涉及离职、汇算清缴或专项扣除修改时,需线下办理。
3. 核心原则:税务数据必须与实际发放工资一致,即使不涉及税款,也应避免数据差异引发税务风险。
建议操作前备份原申报数据,并联系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细节(各地流程可能略有差异)。
希文老师
回复
木棉老师
07月06日
作为老会计,我来给你明确回复:
一、是否需要修改?
需要修改。
即使该员工不缴纳个税,工资数据也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税务系统中的工资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不一致,可能引发以下风险:
1. 税务核查:系统比对发现异常后,可能要求企业说明原因,甚至补税或罚款。
2. 汇算清缴问题:员工次年汇算时,若发现申报收入与实际不符,可能提出异议,导致企业需配合更正。
3. 财务数据准确性:工资表与税务申报数据不一致,违反会计真实性原则,影响财务报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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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可以在个税申报系统修改?
可以修改,但需通过“更正申报”功能。
具体操作如下:
1. 更正申报的适用情况:
- 若原申报已成功提交且税款无误(如该员工本就不缴税),仍需通过系统更正工资数据,确保数据一致性。
- 若申报期已过(如隔月或跨年),需通过“往期更正”功能处理,不可直接作废原申报。
2. 具体操作步骤:
- 进入扣缴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 启动更正申报:点击【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
- 修改数据:在【1收入及减除填写】中,双击该员工姓名,修正应发工资金额(如从5000元改为4900元)。
- 重新计算税款:点击【2税款计算】,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影响个税(此处因未达起征点,税款仍为0)。
- 报送并保存:按流程提交更正后的申报表,系统会生成备份文件,建议保存备用。
3. 注意事项:
- 逐月更正:若后期月份已申报,需逐月更正后续数据,否则累计数据会出错。
- 离职员工处理:若员工已离职,需在个税系统中将其状态改为“非正常”,避免长期零申报。
- 汇算清缴后限制:若员工已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涉及月份的更正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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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1. 若员工不配合或联系不上:
- 企业可单方更正申报,但需保留书面记录(如内部审批单、邮件通知等),以备税务核查。
2. 若更正后产生退税或补税:
- 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误收退(抵)税业务,需提供更正说明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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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1. 数据一致性:确保财务工资表、个税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扣除基数三者一致,避免税务稽查风险。
2. 留存证据:修改前后的工资表、更正申报记录、与员工的沟通凭证需妥善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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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必须修改,且应在个税系统中通过“更正申报”功能完成。核心原则是:税务申报数据必须与实际工资发放情况完全一致,即使不涉及税款,也应避免数据差异导致的风险。操作时注意逐月更正、留存证据,并关注税务系统提示(如连续零申报需排查离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