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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到分包款,未支付的到底是否能扣除?公告上说的虽然是...

建筑企业收到分包款,未支付的到底是否能扣除?公告上说的虽然是“支付的分包款”,但是在实际的业务中是否可以将收到暂时未支付的分包款扣除?另外一个工程合同价款500万,企业给甲方开票500万,企业取得了100万分包款但是一直没有支付,等实际支付的时候都已经过了申报期了,这怎么操作?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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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 一、关于分包款扣除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里的“支付”是关键,也就是说,只有实际支付给分包方的款项才能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 在实际业务中,如果收到分包款但尚未支付,是不能在当期进行扣除的。你需要在实际支付分包款时,按照支付的金额进行扣除。如果已经过了申报期,你需要在下一个申报期内进行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1. 记录应付账款:在收到分包款但尚未支付时,你应该将这部分款项记录为应付账款,而不是直接扣除。 ``` 借:应付账款 - 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贷:工程结算 ``` 2. 实际支付时扣除:在实际支付分包款时,你可以按照支付的金额进行扣除,并更新应付账款。 ``` 借:应付账款 - 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 ``` 3. 申报调整:如果已经过了申报期,你需要在下一个申报期内进行调整。具体来说,你可以在下一个申报期内,将实际支付的分包款从销售额中扣除,并相应调整应纳税额。 ### 二、具体案例操作 根据你的描述,工程合同价款500万,企业给甲方开票500万,企业取得了100万分包款但是一直没有支付。等实际支付的时候都已经过了申报期了。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1. 收到分包款时: ``` 借:应付账款 - 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100万 贷:工程结算 100万 ``` 2. 实际支付分包款时: ``` 借:应付账款 - 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1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 3. 申报调整: - 在下一个申报期内,将实际支付的100万分包款从销售额中扣除。 - 假设你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那么你可以扣除的税额为: ``` 应纳税额扣除金额 = 100万 / (1 + 3%) × 3% ≈ 2.91万 ``` - 在申报表中,将这部分税额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 三、注意事项 1. 凭证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因此,你必须确保取得的发票符合要求。 2. 税务沟通: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有不同的执行口径,建议在实际操作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当地的具体要求。 3. 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确保应付账款和工程结算的记录准确无误,以便在申报时能够正确扣除。 希望这些解答能帮助你解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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