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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用的自己制作的手提袋应该计入销售费用的哪个明细

商场用的自己制作的手提袋应该计入销售费用的哪个明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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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自己制作的手提袋,在会计处理上通常计入销售费用,具体明细科目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 销售费用-包装费 1. 理由:手提袋是用于包装商品,方便顾客携带商品的一种包装材料,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商品销售,与销售活动直接相关。将其计入“销售费用-包装费”,能够清晰地反映该费用是为了商品的包装和销售而产生的。 2. 举例:某商场制作了1000个印有商场logo的手提袋,共花费5000元,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包装费5000元,贷:银行存款5000元。 ### 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1. 理由:如果手提袋的设计精美,除了作为包装用途外,还具有一定的广告宣传作用,例如印有商场的名称、标志、促销活动信息等,有助于提升商场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吸引顾客关注和购买商品,那么可以将其计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2. 举例:商场为了推广某大型促销活动,专门制作了一批带有活动主题图案和商场宣传语的手提袋,制作费用共计8000元,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8000元,贷:银行存款8000元。 ### 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1. 理由:手提袋作为一种宣传载体,在顾客使用过程中能够起到传播商场品牌和业务的作用,属于业务宣传的范畴。特别是当手提袋的设计和制作与商场的整体营销策略、业务推广活动紧密结合时,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更为合适。 2. 举例:商场在新店开业时,制作了大量具有特色的手提袋,分发给顾客,以吸引更多人关注新店,制作成本为12000元,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12000元,贷:银行存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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