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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如果企业收到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票,但按税法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如果企业收到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票,但按税法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如过路费发票,在电子税局系统中收到的发票就不会体现该票据,那就不能勾选发票,怎么来抵扣进项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1日
回答 1
金田老师
金田老师 回答于05月21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会计实务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企业收到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根据税法规定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针对你提到的过路费发票这类情况,虽然电子税局系统中可能不会直接体现这些票据以供勾选抵扣,但企业仍有合规的方法来申报抵扣进项税。以下是基于多年会计经验的具体操作建议: ### 一、了解政策依据,明确抵扣范围 - 通行费发票抵扣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其中: -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 其他可计算抵扣情形:除通行费外,还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等特殊场景,需根据具体业务和税法规定判断。 ### 二、具体操作流程 - 填写纳税申报表: -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找到“其他抵扣凭证”或“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对应的栏次。 - 将计算后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相应栏次,并在备注栏注明发票类型(如“通行费发票”)及金额。 - 留存备查资料: - 需将通行费发票的原件或电子截图完整保存,并与纳税申报表一并归档。 - 无需在电子税局系统中勾选,但需确保发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三、注意事项 - 发票合规性:确保通行费发票为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发票,且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等信息无误。 - 计算准确性: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 申报一致性:纳税申报时,需确保填写的金额与发票注明的金额一致,并与计算的进项税额匹配。 ### 四、案例说明 - 示例:某企业取得一张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金额为100元。 - 可抵扣进项税额 = 100 ÷ (1+3%) × 3% ≈ 2.91元 - 填写申报表:在《附列资料(二)》中,将2.91元填入“其他抵扣凭证”栏次,并备注“通行费发票”。 通过以上方法,企业可合规完成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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