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老师
回答于05月09日
金牌答疑老师
劳务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时,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根据现行规定,预征率为2%。具体政策依据如下:
### 一、适用场景
需预缴的情况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包括工程作业、安装服务等),若仅提供纯劳务(如非建筑类服务)且不涉及跨区域,则无需预缴。
### 二、政策依据
1. 预征率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需在服务发生地按2%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 计算公式:
预缴税款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 ÷ (1 + 9%) × 2%
(注:建筑服务一般计税税率为9%,若选择简易计税则适用3%税率,预征率仍为2%)。
### 三、操作流程
1. 跨区域涉税申报:
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 预缴申报:
在服务发生地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提交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缴款书。
### 四、注意事项
1. 异地开票与申报:
预缴后需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可抵扣已预缴税款。
2. 特殊情况:
若劳务属于非建筑服务(如咨询服务),且未跨县市提供,则无需预缴;若涉及跨境或特殊政策区域(如自贸区),需另行核实规定。
劳务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时,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根据现行规定,预征率为2%。具体政策依据如下:
一、适用场景
需预缴的情况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包括工程作业、安装服务等),若仅提供纯劳务(如非建筑类服务)且不涉及跨区域,则无需预缴。
二、政策依据
1. 预征率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需在服务发生地按2%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 计算公式:
预缴税款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 ÷ (1 + 9%) × 2%
(注:建筑服务一般计税税率为9%,若选择简易计税则适用3%税率,预征率仍为2%)。
三、操作流程
1. 跨区域涉税申报:
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 预缴申报:
在服务发生地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提交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缴款书。
四、注意事项
1. 异地开票与申报:
预缴后需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可抵扣已预缴税款。
2. 特殊情况:
若劳务属于非建筑服务(如咨询服务),且未跨县市提供,则无需预缴;若涉及跨境或特殊政策区域(如自贸区),需另行核实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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