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遇到这种问题不要慌,咱们一步步来解决。这种情况在会计工作中是比较常见的跨年发票问题,以下是具体的补救方法:
1. 会计处理
- 首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当拿到2025年1月重新补开的专票时,应做以下分录: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贷:其他应付款。
- 支付报销款时,分录为:
- 借:其他应付款
- 贷:银行存款。
- 结转时,分录为:
-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税务处理
- 发生的相关费用,需在2024年的汇算清缴时(即2025年5月31日前)进行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总之,对于跨年发票的问题,只要我们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就不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产生不利影响。希望这次的讲解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会计知识,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同学,遇到这种问题不要慌,咱们一步步来解决。这种情况在会计工作中是比较常见的跨年发票问题,以下是具体的补救方法:
1. 会计处理
- 首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当拿到2025年1月重新补开的专票时,应做以下分录: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贷:其他应付款。
- 支付报销款时,分录为:
- 借:其他应付款
- 贷:银行存款。
- 结转时,分录为:
-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税务处理
- 发生的相关费用,需在2024年的汇算清缴时(即2025年5月31日前)进行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总之,对于跨年发票的问题,只要我们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就不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产生不利影响。希望这次的讲解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会计知识,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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