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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发票已开具,但是权利义务还没有发生,做账是不是可以不确认...

老师发票已开具,但是权利义务还没有发生,做账是不是可以不确认收入,计入预售呀,分录应该怎么做,如果做预收,申报表上增值税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报表收入不一致可以么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14日
回答 1
杨阳老师
杨阳老师 回答于2025年01月14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将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1. 发票已开具,但是权利义务还没有发生,做账是不是可以不确认收入,计入预售呀? - 是的,如果发票已经开具但权利义务尚未发生,可以将这笔交易计入预收账款。具体分录如下: -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 贷:预收账款 2. 如果做预收,增值税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报表收入不一致可以么? -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要求不同,因此可能会出现增值税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报表的收入不一致的情况。这在实际操作中是允许的,但需要向税务部门做出合理解释。例如,增值税在开票时即需确认销项税,而企业所得税则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确认收入。 总结来说,当发票已开具但权利义务尚未发生时,可以选择将这笔交易计入预收账款。同时,由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要求不同,增值税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报表的收入可能会不一致,这是允许的,但需要向税务部门做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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