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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客户到公司洽谈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做...

老师,客户到公司洽谈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账时,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吗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贷:某某公司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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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户到公司洽谈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账时,增值税进项是否可以抵扣的问题,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范畴,因此取得的专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来说: 1. 交际应酬消费:如果接待客户的住宿费用是为了满足客户的交际应酬需求,那么这种费用被视为个人消费,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2. 生产性支出:如果住宿费用是因为客户参与公司的生产活动(如维修设备)而产生的,且不属于交际应酬性质,则可以视为生产性支出,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 会议费用:如果是公司组织的会议,并且能够提供会议记录等材料作为税前扣除的辅助材料,那么相关的住宿费用不属于交际应酬费范畴,可以进项抵扣。 4. 报销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根据费用的性质来判断是否可以抵扣。如果属于不可以抵扣的情况,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 综上所述,对于接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如果属于交际应酬消费,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正确的做法是将这部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并将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而不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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