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1. 费用归属期:实际乘车发生在12月,因此这笔费用应归属于12月份。
2. 发票开具时间:虽然发票是在1月份开具的,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进行确认和记录。
3. 账务处理方式:由于12月份已经结账,无法再将这笔费用计入12月份。因此,可以选择在1月份进行报销并做账务处理。
4. 凭证整理:报销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如发票、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税务部门核对报销时使用。同时,可以将发票贴在1月份的凭证后面,以备查。
总的来说,虽然发票是在1月份开具的,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这笔费用应归属于12月份。由于12月份已经结账,无法再进行账务处理,因此可以选择在1月份进行报销并做账务处理。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1. 费用归属期:实际乘车发生在12月,因此这笔费用应归属于12月份。
2. 发票开具时间:虽然发票是在1月份开具的,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进行确认和记录。
3. 账务处理方式:由于12月份已经结账,无法再将这笔费用计入12月份。因此,可以选择在1月份进行报销并做账务处理。
4. 凭证整理:报销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如发票、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税务部门核对报销时使用。同时,可以将发票贴在1月份的凭证后面,以备查。
总的来说,虽然发票是在1月份开具的,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这笔费用应归属于12月份。由于12月份已经结账,无法再进行账务处理,因此可以选择在1月份进行报销并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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