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对发票入账时间限制问题的解答:
1. 已开发票的入账时间
- 一般来说,已开发的发票需要在当月做账。如果跨月做账,可能会与税控盘数据对不上,从而引发一系列问题。
-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一个季度做一次账。
- 但对于一般纳税人,必须当月开当月走账。
2. 跨年度发票的入账
- 如果费用已在当年预提并入账,但未取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实务中在当年所得税预缴时可按账面发生额核算,但必须在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否则要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
- 如果当年取得了发票但未在当年入账(即跨年入账),从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出发,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下年度费用中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 对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当期费用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至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综上所述,发票的入账时间是有限制的,特别是对于跨月和跨年的发票。同时,发票入账还需要注意减少白条入账、全面审核发票上的项目等事项。
以下是我对发票入账时间限制问题的解答:
1. 已开发票的入账时间
- 一般来说,已开发的发票需要在当月做账。如果跨月做账,可能会与税控盘数据对不上,从而引发一系列问题。
-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一个季度做一次账。
- 但对于一般纳税人,必须当月开当月走账。
2. 跨年度发票的入账
- 如果费用已在当年预提并入账,但未取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实务中在当年所得税预缴时可按账面发生额核算,但必须在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否则要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
- 如果当年取得了发票但未在当年入账(即跨年入账),从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出发,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下年度费用中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 对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当期费用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至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综上所述,发票的入账时间是有限制的,特别是对于跨月和跨年的发票。同时,发票入账还需要注意减少白条入账、全面审核发票上的项目等事项。
更多
木森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2024年12月03日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计提工资和费用部分是否需要红冲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计提工资就是应发数,费用部分不需要红冲。
计提工资时,我们通常做的分录是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分录表示的是企业预计要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即应发数。而实际发放工资时,我们会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如果存在差异,通常是由于个税、社保等扣除项导致的,这些会在发放工资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计提工资时出现了错误,比如计提金额多于或少于实际应发数,我们可以通过直接调整错误的金额来更正,而无需通过红字冲销的方式来处理。红字冲销通常用于更正以前月份的错误记账,但如果只是单纯的计提错误,且错误发生在当前月份内,直接调整更为简便和准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计提错误导致了财务报表中相关费用科目的金额不准确,我们需要在发现错误后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在进行任何会计处理时,都应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要求。
曦月老师
回复
木**师
11月16日
明白,以下是根据您提供的错误分录信息,为您生成的更正分录:
### 错误分析与更正步骤
1. 识别错误:上个月的分录中“税金及附加—教育法附加”和“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的金额被错误地记作了20元。这意味着这两个科目的金额应该是不同的,但都被错误地记录为相同的金额。
2. 确定正确的金额:首先,您需要确认“税金及附加—教育法附加”和“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的正确金额分别是多少。假设正确的金额分别为A元和B元(其中A不等于B)。
3. 编制更正分录:一旦确定了正确的金额,您需要编制一个更正分录来调整账目。更正分录应该反映原始错误的影响,并纠正这些影响。
4. 录入会计系统:将上述更正分录录入到您的会计系统中,以确保账目的准确性。
5. 调整报表:如果这个错误影响了之前的财务报表,您可能需要重新编制或调整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
6. 记录更正原因:在会计凭证或相关的会计文档中记录这次更正的原因和过程,以便于未来的审计和查询。
### 更正分录示例
假设“税金及附加—教育法附加”的正确金额是A元,而“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的正确金额是B元。那么,更正分录如下:
```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法附加 (A - 20)元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B - 20)元
```
或者,如果A小于20元,而B大于20元,则更正分录为:
```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法附加 (A - 20)元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B - 20)元
```
请注意,具体的更正方法可能会根据您的公司的具体会计政策和程序有所不同。
曦月老师
回复
木**师
11月16日
我将对“计提分录能是借贷方计入一个科目吗?”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计提分录中,借贷双方是可以计入相同科目的。 在会计实务中,这种情况虽然不常见,但确实存在。例如,当公司银行账户打错款项并收到退回的款项时,就会出现借贷双方计入相同科目的情况。具体来说,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收到退回的款项),贷:银行存款(银行转账时的款项)。这种处理方式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同时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借贷双方可以计入相同科目,但在实际操作中应谨慎使用,避免混淆不同经济业务。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晰,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也可以编制包含相同科目的会计分录。
综上所述,计提分录中借贷双方是可以计入相同科目的,但应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处理。
淼淼老师
回复
曦**师
10月31日
在工商减资过程中,是否包含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条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及其对应的会计分录:
1.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确认销项税额(假设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购进货物:
-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 贷:银行存款等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材料:
- 购入材料时(含税,增值税计入成本):
- 借:原材料等
- 贷:银行存款等
- 销售货物(服务)时:
- 借:银行存款等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无进销之分)
- 交纳增值税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3. 固定资产清理涉及增值税:
- 如果企业在清理固定资产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那么会计分录中会包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会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净值以及增值税税率等因素来确定。
4. 特定情况下增值税的转出:
-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需要从销项税额中转出。
- 会计分录为:
-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下月交纳时: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6. 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 贷:银行存款
7. 月末结转: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会计分录仅供参考,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淼淼老师
回复
曦**师
10月31日
实缴等比例减资或减少某个股东的出资,且不包含增值部分的会计分录如下:
1. 所有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减资不取走增值部分:
- 借:实收资本
-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具体取决于支付方式)
2. 个别股东退出减资:
- 借:实收资本(该股东对应的部分)
-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现金(具体取决于支付方式和股东是否取走其出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减资过程中涉及到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的分配,或者股东需要取走其增值部分,那么会计分录会相应地更加复杂,并可能涉及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此外,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木森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2024年12月03日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将详细解释如何处理离职员工工资退回以及社保个人部分退回的会计分录。
一、工资退回的会计处理
对于离职员工的工资退回,我们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1. 收到退回的工资时:
-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同时,需要做之前计提工资的冲销处理: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
二、社保个人部分退回的会计处理
对于跨月又给离职员工上的社保,且个人承担的部分退回的情况,我们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1. 交纳社保时(假设此时尚未收到退回款项):
-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保险
-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 实际交纳社保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 收到离职员工退回的社保款时:
- 借:库存现金
-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已经为离职员工缴纳了社保,并且这部分费用完全由企业承担,那么在收到退回款项时,可以直接冲减相应的成本或费用科目,具体分录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步骤和分录,您可以准确地调整账务,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