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解答:
1. 关于裁员后公司不承担本月单位社保的做账问题:
- 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不再承担其社保费用,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将这部分费用从相关的成本或费用科目中转出,并相应地减少公司的负债。具体的会计分录可能如下(以人民币为例,下同):
借:应付职工薪酬 - 社会保险费(红字)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红字)
请注意,这里的“红字”表示冲减原有的金额。
2. 关于员工离职后继续交社保的申报基数问题:
- 如果员工离职后仍然希望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并且没有进行减员操作,那么在申报社保时,应该按照员工的实际缴费基数进行申报。如果员工的缴费基数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可以继续按照以前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3. 关于代垫个税的会计处理问题:
- 如果公司为员工代垫了个税,并在之后从员工那里收回了相应的现金,那么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两步:
(1)代垫个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个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收回现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个税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要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会计准则来确定。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解答:
1. 关于裁员后公司不承担本月单位社保的做账问题:
- 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不再承担其社保费用,那么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将这部分费用从相关的成本或费用科目中转出,并相应地减少公司的负债。具体的会计分录可能如下(以人民币为例,下同):
借:应付职工薪酬 - 社会保险费(红字)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红字)
请注意,这里的“红字”表示冲减原有的金额。
2. 关于员工离职后继续交社保的申报基数问题:
- 如果员工离职后仍然希望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并且没有进行减员操作,那么在申报社保时,应该按照员工的实际缴费基数进行申报。如果员工的缴费基数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可以继续按照以前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3. 关于代垫个税的会计处理问题:
- 如果公司为员工代垫了个税,并在之后从员工那里收回了相应的现金,那么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两步:
(1)代垫个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个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收回现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个税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要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会计准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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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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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老师
2024年11月07日
关于买自来自用的商品是否要记入“库存商品”,以下是我的分析:
1. 非应税项目:如果外购商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员工福利、办公消耗等),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种情况下,商品不应计入“库存商品”科目,而应直接计入相关费用科目。
2. 应税项目:如果外购商品用于应税项目(如生产、销售等),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商品应先计入“库存商品”科目,待实际使用时再结转成本。
3. 视同销售处理: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对外无偿赠送客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对外投资入股等),外购商品需要进行视同销售处理,确认收入并计算销项税额。这种情况下,商品也不应直接计入“库存商品”科目。
4. 固定资产:如果购买的商品属于固定资产范畴(如设备、建筑物等),则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而不是“库存商品”。
综上所述,买自来自用的商品是否要记入“库存商品”取决于商品的用途和税务处理要求。对于非应税项目或需进行视同销售处理的情况,商品不应计入“库存商品”;而对于应税项目且无需视同销售的情况,商品应先计入“库存商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