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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付款,可以开总公司的票吗?

分公司付款,可以开总公司的票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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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老师
杨阳老师 回答于2024年10月31日
金牌答疑老师
在商业运营中,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财务往来及发票开具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问题。关于“分公司付款可以开总公司的票吗”这一问题,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1. 增值税处理 - 独立纳税主体: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增值税上是不同的纳税主体,因此分公司接受的专票不能放到总公司抵扣。 - 业务真实性:如果业务真实存在,且符合税务法规的规定,总公司付款后发票可以开给分公司。 2. 企业所得税处理 - 汇总纳税: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那么分公司的费用发票可以在总公司税前扣除。 - 法人税制:由于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所以分公司发票抬头如果是总公司,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3. 合同与发票一致性 - 合同关系:合同、发票、资金三流必须一致,这是确保税务合规性的重要原则。 - 三方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直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包括项目甲方、总公司及分公司)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法律依据与风险 - 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 涉税风险:如果合同、发票、收付款和业务四流不一致,可能会存在涉税风险。 综上所述,分公司付款时是否可以开具总公司的发票取决于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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