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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当期准予抵扣消费税的计算中,数量是以当期外购取得的发票...

成品油当期准予抵扣消费税的计算中,数量是以当期外购取得的发票上的数量为基础计算,还是以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为基础计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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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成品油当期准予抵扣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时,我们需仔细分析两种观点:一种是以当期外购取得的发票上的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另一种则是基于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来计算。 首先,根据《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于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其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是以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为基准的。这一规定强调了实际投入生产的部分作为抵扣基础,确保了抵扣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进一步地,扣税计算公式中涉及的“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实际上是为了算出当期的生产领用量,采用的方法类似于会计中的“实地盘存制”的倒轧方法。这种方法通过确定实际使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数量,来准确地计算出应抵扣的税款,从而避免因库存变动导致的计算误差。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问题,成品油当期准予抵扣消费税的计算应当以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为基础。这种方法不仅符合相关税收规定,而且能更准确地反映出实际用于生产的成品油数量,从而实现对消费税抵扣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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