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会计实务

会计实务

老师您好:我们是物业公司,有代收的房屋租赁收入,房屋产权不属...

老师您好:我们是物业公司,有代收的房屋租赁收入,房屋产权不属于我们,三供一业和企业分离的时候原企业为了安置部分员工让我们待管理收五年房租作为职工工资发放,开出的租金发票一直就交的增值税,今天税务局说我们欠缴房产税让补交二十万,老师我们不是产权所有人能交这个房产税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8月12日
回答 1
金田老师
金田老师 回答于2024年08月12日
金牌答疑老师
您提到的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代收房租确实涉及到税务的问题。但是,根据相关法规,物业公司作为代收方,并非房产的实际所有者,因此并不需要承担房产税的缴纳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应由房产的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方缴纳。在您的情况中,由于物业公司不是房屋的所有者,因此原则上不应当由物业公司缴纳房产税。 2. **代收角色**:物业公司在此扮演的是代收代付的角色,实质上是帮助真正的房屋所有者管理房租收入,并按照约定将收入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等。因此,税务义务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4. **合同条款**:回顾物业管理合同及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相关协议,检查是否有关于税务责任的特殊约定,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合同规定。 5. **风险管理**:为避免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建议在与委托方的合同中明确各项税费的缴纳责任,尤其是涉及代收款项时的具体税务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虽然物业公司在代收房租过程中需要处理增值税等相关税务问题,但就房产税而言,应由房产所有权人负责缴纳。如果税务局坚持由物业公司补缴,建议提供足够的证据和法律支持,争取妥善解决此事。同时,加强对今后合同中税务责任条款的明确,可以有效避免此类风险的再次发生。
更多
0
讨论
5月报税还有 0
热门标签词
热门问答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