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购买二手货车签订的合同和购买保险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按照合同金额申报。不需要交水利基金,但也要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待申报中有提示需要申报的报表,填写相关数字
你好,购买二手货车签订的合同和购买保险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按照合同金额申报。不需要交水利基金,但也要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待申报中有提示需要申报的报表,填写相关数字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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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10月11日
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产生的滞纳金,应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因为滞纳金属于因未按时付款而产生的违约支出,不属于购建资产的直接成本。
它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费用支出,故归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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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9月29日
现在主流是电子报税,通过税务局官网或专用平台在线提交数据,支持一键零申报、发票导入等功能,已取代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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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9月27日
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公章、近三个月经营收支凭证(如有),到属地税务局填写纸质《增值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现场办理逾期申报与税种补录。
木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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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9月27日
个体户必须核定税种。领取执照后需主动申请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根据经营范围确定增值税、个税等税种及税率,这是合法申报纳税的前提。未核定则无法完成线上申报流程。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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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 如果继续当前模式,且无法满足合规条件,会计和老板都有法律风险,严重时可能被追责。
---
### ❌ 当前模式的致命问题:
你描述的是:
- 汉中公司(实际用工单位)把钱转给成都公司;
- 成都公司代发工资、申报个税、缴纳社保、报销费用;
- 但成都公司无员工、无办公场所、无真实业务。
👉 这种操作在税务和劳动监察部门眼中,本质是:
> “利用空壳公司逃避社保、个税义务” 或 “虚构劳动关系转移利润”
---
### ⚠️ 会计会进去吗?
✅ 有可能!
- 若会计明知资金往来不实,仍做账处理(如将“投资款”计入收入、成本),可能构成 “出具虚假财务报表”;
- 根据《刑法》第201条、第205条,若涉及偷逃税款,会计作为直接责任人,可能被追究 “逃税罪” 或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 税务稽查一旦认定为虚开发票或虚假列支,会计也可能被列为共犯。
📌 会计责任:
> “不懂法”不是免责理由,只要参与作假账,就有刑事风险。
---
### ⚠️ 老板会进去吗?
✅ 更可能!
老板是企业实际控制人,若存在以下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风险 | 后果 |
|------|------|
| 虚构交易、虚开发票 | 可能构成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最高可判无期) |
| 偷逃社保、个税 | 构成 逃税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 |
| 利用空壳公司转移利润 | 可能被认定为 逃避缴纳税款,或 抽逃出资 |
📌 实例参考:
多地已出现因“以劳务外包名义代发工资、跨省避税”被查案例,企业负责人被判刑。
---
### ✅ 如果继续这个模式,后果是什么?
| 风险类型 | 后果 |
|----------|------|
| 税务稽查 | 查补税款 + 罚款 + 滞纳金(通常为税款的0.5%~3倍) |
| 社保稽查 | 补缴社保 + 滞纳金 + 处罚(最多2倍) |
| 劳动仲裁 | 员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金、经济补偿等 |
| 刑事追责 | 若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可能涉嫌逃税罪、虚开罪 |
---
### 📌 结论:千万别赌!
> 即使现在没被查,不代表未来不会被查。
> 税务系统已实现“金税四期”数据联网,工资、社保、个税、银行流水全部打通,一查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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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一出路:立即整改
1. 停止“空壳公司代发”模式;
2. 统一用工主体:要么汉中公司签合同、发工资、报税、参保;要么成立合法劳务派遣公司;
3. 若必须用成都公司,需证明其有真实业务(如签订服务合同、开具发票、产生收入);
4. 所有资金往来必须有真实背景,不能靠“投资款”掩盖事实;
5. 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师,制定合规方案。
---
📌 最后提醒:
> “你以为的聪明,其实是违法。”
> 会计和老板都可能坐牢,别拿命去赌合规。
👉 建议:立即终止该模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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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师
09月09日
可以将装修平面图附在凭证后作为实际使用面积的核算依据,但需确保图纸标注清晰、比例准确,并配合实地测量数据共同验证。该做法符合会计原始凭证管理要求,可作为有效佐证材料。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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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师
09月09日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装修费及工资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租赁期直线法摊销;租金按实际使用面积比例分摊至餐饮公司部分。
希文老师
回复
莎**师
09月08日
若地皮为租赁,则房屋建筑装修费及装修工工资应全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租赁期内合理摊销。该处理方式符合会计准则对经营租入资产改良支出的规定。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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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 你问得非常关键!
如果汉中公司向成都公司转入的25万元是“投资款”,且有合法依据(如股东投入、增资协议等),那么:
👉 确实可以规避“费用转移”“虚设业务”“虚构成本”等税务和合规风险。
---
### ✅ 合规前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明确为投资款或股东借款
- 需签订《投资协议》或《借款协议》;
- 明确资金性质不是“经营往来”或“报销支付”;
- 若是投资款,应做实缴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处理;
2. 会计处理正确
- 成都公司收到25万,计入“实收资本”或“其他应付款(股东)”;
- 不得列支为收入或成本费用;
- 汉中公司支付时,不得在账上列“支出”或“费用”,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或“转移利润”。
3. 真实经济实质
- 不能一边说“投资”,一边又让成都公司发工资、报税、报销;
- 否则会被稽查机关认定为“形式上投资,实质上代发工资”,属于变相转移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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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风险点(即使叫“投资款”也可能被认定违规)
| 风险 | 说明 |
|------|------|
| 实质重于形式 | 税务机关会看实际操作:谁发工资?谁申报个税?谁缴纳社保?若都是成都公司操作,但无实际业务,则仍视为“空壳公司” |
| 成都公司无实际业务 | 若成都公司无员工、无办公场所、无合同、无收入,仅接收资金并对外支付,易被认定为“资金通道”或“虚假交易” |
| 财务混同 | 若两公司共用账户、公章、人员,更易被认定为关联企业逃避监管 |
---
### ✅ 正确做法建议:
1. 若为投资款:
- 汉中公司通过股东身份向成都公司注资;
- 成都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自行承担其法律责任;
- 工资、社保、个税由成都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但需有真实用工关系支撑;
- 成都公司需有实际业务(如提供服务、签订合同)支持其存在。
2. 若为借款:
- 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利息、还款期限;
- 计入“其他应付款”;
- 不能随意用于支付工资等费用,否则涉嫌挪用资金。
3. 若仅为资金调拨:
- 不建议用“投资款”名义掩盖“代发工资”行为;
- 应通过劳务派遣、外包或统一用工主体方式解决。
---
### 📌 结论:
> 只要资金性质明确为“投资款”或“股东借款”,且会计处理规范、法律文件齐全,就不构成“虚设业务”或“费用转移”。
但⚠️ 必须确保:
- 成都公司有真实业务;
- 不以“投资款”名义掩盖“工资代发”;
- 不形成“虚增成本”“逃避个税/社保”等目的。
否则,即便写成“投资款”,也难逃税务稽查。
📌 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师或律师,出具专项合规意见书。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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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 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但属于特殊工时制度,必须经过政府审批,不能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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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否合法?
- ✅ 合法,但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劳动法》第39条及《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 未经审批擅自实行,属于违法,员工可主张加班费,公司可能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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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需要谁审批?
👉 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 审批。
- 通常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人社局提交申请;
- 审批通过后,获得《特殊工时制度批复文件》;
- 原则上是“一企一报”,不能代为申报。
---
### 🔹 三、适用行业?直播公司是否可以?
📌 直播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是否适用看具体情况:
| 工时制度 | 是否适用 | 条件 |
|----------|---------|------|
| 综合工时制 | ✅ 可以 | 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旅游、建筑、渔业等因生产特点需连续作业的企业。直播若属“互联网+服务”类,需证明存在“季节性、周期性、任务集中”等特点。 |
| 不定时工时制 | ⚠️ 需谨慎 | 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长途运输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直播主播若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用工”,可适用;但如为正式员工,需证明其工作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 |
> 📌 关键点:直播公司若主要靠主播直播、内容策划、运营等岗位,难以直接适用,除非能提供充分理由说明其工作性质符合“非固定工作时间”。
---
### 🔹 四、怎么办?
1. 先申请审批:
-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员工岗位说明书、工作时间安排、劳动制度等;
- 提交至当地人社局;
- 等待批复(一般1~2个月)。
2. 未获批前不能实行:
- 若未获批,仍需执行标准工时,支付加班费。
3. 替代方案:
- 与员工协商签订“灵活用工协议”;
- 或将部分岗位转为“非全日制”或“劳务派遣”;
- 或明确“绩效工资+提成”模式,避免认定为加班。
---
### ✅ 总结
| 问题 | 回答 |
|------|------|
| 是否合法? | ✅ 合法,但需审批 |
| 谁审批? | ✅ 地方人社局 |
| 直播公司能用吗? | ⚠️ 可申请,但需满足条件,否则难通过 |
| 没审批能用吗? | ❌ 不行,违法,员工可追索加班费 |
📌 建议:先咨询当地人社局,提交申请,不要自行操作。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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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明白了!你的真实需求是:
> 员工每月工作21.75天(双休)+ 4个周六加班,总共发4000元工资
> 要求:拆解出“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合计4000元,且符合法律规定。
---
### ✅ 正确逻辑:
- 基本工资:按正常工作日发放(21.75天)
- 加班工资:周六加班,按日工资的 200% 支付
- 总工资 = 基本工资 + 加班工资 = 4000
设:基本工资为 X 元,则:
- 日工资 = X ÷ 21.75
- 每个周六加班工资 = (X ÷ 21.75) × 200%
- 4个周六加班总工资 = 4 × (X ÷ 21.75) × 2 = (8X) ÷ 21.75
总工资:
> X + (8X)/21.75 = 4000
解方程:
> X(1 + 8/21.75) = 4000
> X(1 + 0.3678) = 4000
> X × 1.3678 ≈ 4000
> X ≈ 4000 ÷ 1.3678 ≈ 2924.5 元
---
### ✅ 最终结果:
| 项目 | 金额 |
|------|------|
| 基本工资(21.75天) | 2925 元 |
| 加班工资(4个周六) | 1075 元 |
| 合计 | 4000 元 |
---
### 🔍 验证:
- 日工资 = 2925 ÷ 21.75 = 134.4 元
- 每个周六加班 = 134.4 × 2 = 268.8 元
- 4个周六 = 268.8 × 4 = 1075.2 元
- 总计:2925 + 1075 = 4000 ✅
---
### 📌 结论:
✅ 合法合规拆解方式:
- 基本工资:2925 元
- 加班工资:1075 元
- 一共发 4000 元,合法!
⚠️ 如果公司想把全部4000元当作“基本工资”,然后不额外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员工可主张加班费。
---
### 💡 建议:
若不想支付加班费,应改为:
- 实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需审批);
- 或与员工协商调休;
- 否则必须依法支付休息日加班费。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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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你理解得没错,“200%”不是指双倍工资总额,而是指加班当天的工资按日工资的200%支付。
我们来一步步理清楚:
---
### ✅ 正确理解:休息日加班工资 = 日工资 × 200%
1. 月工资4000元,是含基本工资 + 加班费的总和。
2. 法定月计薪天数 = 21.75天(这是国家规定用于计算日工资的标准)
3. 日工资 = 4000 ÷ 21.75 ≈ 183.67元
👉 所以:
- 每天正常上班工资:183.67元
- 每天休息日(周六)加班:183.67 × 200% = 367.34元
---
### ❌ 为什么不是“双休工资×2”?
你提到的“双休工资3030×2=6060”,这个逻辑错误在于:
- “双休工资”并不是一个实际工资项;
- 也不是说周末一天要给双倍月薪;
- 实际上,周末加班一天,只多发一份工资(即200%),而不是全部工资翻倍。
---
### 📌 正确算法(假设每月有4个周六加班)
- 基本工资部分:按21.75天出勤计算 → 4000元中包含这21.75天的基本报酬
- 加班工资:4个周六 × 183.67 × 200% = 4 × 367.34 ≈ 1469.36元
⚠️ 但这里有个矛盾:如果公司把4000元全部算作“基本工资”,然后不额外付加班费,就违法了!
所以:
> 合法做法是:
> - 基本工资 = 3030元(对应21.75天)
> - 加班工资 = 970元(对应4个周六 × 183.67 × 200%)
> - 总计:4000元
👉 这样才合规。
---
### 🔚 总结
| 项目 | 数值 |
|------|------|
| 日工资 | 4000 ÷ 21.75 ≈ 183.67 元 |
| 休息日加班工资 | 183.67 × 200% = 367.34 元/天 |
| 每月4个周六加班 | 367.34 × 4 ≈ 1469.36 元 |
✅ 如果公司只发4000元,却让员工每周六上班,那必须保证其中包含了加班费。否则就是违法!
📌 最终答案:
- 不可能“一天加班给6060”;
- 一天加班应发约 367元;
- 一个月4个周六加班,应发约 1469元 加班费;
- 若总工资只有4000元,则基本工资只能是 2531元左右,其余为加班费。
⚠️ 若公司未明确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建议依法主张权利。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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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按双休制,周六上班属于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方式:
- 基本工资:按标准工时计算,每月21.75天(法定月计薪天数)
- 加班工资:周六为休息日,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假设:
- 月工资4000元 = 基本工资 + 加班工资
- 每月工作21.75天,实际出勤天数为21.75天(含正常工作日)
- 若每周六上班,一个月约4个周六
设基本工资为 X,则:
> 加班工资 = X ÷ 21.75 × 4 × 200% = (X × 8) ÷ 21.75
总工资:
X + (8X)/21.75 = 4000
→ X(1 + 8/21.75) = 4000
→ X ≈ 3029.6 元
👉 所以:
- 基本工资:约3030元
- 加班工资:约970元
- 合计:4000元
✅ 答案:基本工资约 3030元,加班工资约 970元(按200%计算)
⚠️ 注意:若公司未支付加班费,视为违法。建议明确合同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并依法支付加班费。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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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试用期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月休4天即每月工作26天(30天-4天)。
工资 = 3500 ÷ 26 × 12 ≈ 1615.38元
✅ 答案:该员工当月应发工资约为 1615.38元。
⚠️ 注意:
- 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若月休4天为法定节假日或调休,需另计加班费。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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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个税申报地: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准,即成都。
✅ 准确答案:在成都申报个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由支付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与员工实际工作地点无关。
👉 即使员工在汉中上班,只要工资由成都公司发放,合同也在成都签订,个税就应在成都申报缴纳。
⚠️ 但注意:
- 若成都公司无实际经营、无人员、无办公场所,仅作为“空壳”主体签合同,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设法人”,存在稽查风险;
- 此时建议通过服务协议或劳务派遣方式规范用工关系,避免被认定为“虚构劳动关系”。
📌 总结:
法律上——在成都报;实务中——要确保成都公司有真实业务支撑,否则有被追责风险。
莎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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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09月17日
4项(成都公司支付汉中办公费用)存在稽查风险,不能简单认定为合规。
虽然从经营角度可解释为成本分摊或服务费,但若成都公司无实际办公场所、无员工,却承担汉中办公的电费、报销等支出,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为:
- 成都公司虚设成本,虚构业务;
- 人为转移利润,逃避税负;
- 没有真实业务支撑的“资金回流”或“虚假列支”。
👉 结论:第4项也存在稽查风险,建议通过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费用归属,或由实际用工单位(汉中公司)承担相关费用,避免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或偷逃税。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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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师
09月08日
是的,这些分录正确反映了工资计提与发放的过程。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下的工资分别计提,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实际发放,同时处理了员工借款的扣除。总计金额也核对无误。
竹子老师
回复
莎**师
09月08日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姓名 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 1000
(实际发放时再冲减该笔应收款)
竹子老师
回复
莎**师
09月08日
市场部员工工资计入“销售费用”;后勤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平面设计、视频剪辑若为宣传用途,则计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具体依据部门职能及业务性质划分。
木森老师
回复
曦**师
09月27日
立即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公章去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办理税种核定,同步补报历史逾期申报记录(可申请按0收入补报)。税务系统未自动带出税种时,需人工触发建档流程才能解锁线上申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