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中级会计 >经济法

经济法

关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普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有什么区别,还有一个需要连带责任的是什么情况?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8年04月07日
回答 1
敬敬老师
敬敬老师 回答于2018年04月22日
金牌答疑老师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无论是否按期履行出资义务,对外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对外在其未尽出资义务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公司可以要求发起人与该股东在补足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你离成功只差一步,那就是努力,帮您解决每一个问题才能更好成长,加油!!!
更多
0
讨论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标签词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