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管理”模块找到需红冲的专票记录;点击“红冲”按钮,按提示填写真实合法的红冲原因及相关财务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即完成红冲。若涉及受票方已入账情况,还需对方确认红字信息确认单。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管理”模块找到需红冲的专票记录;点击“红冲”按钮,按提示填写真实合法的红冲原因及相关财务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即完成红冲。若涉及受票方已入账情况,还需对方确认红字信息确认单。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7日
股东用专利实缴注册资本时,除印花税和可能选择递延的个税外,公司层面可能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评估增值部分);若不符合递延条件,个人还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20%个税。具体需结合地方政策与计税基础判断。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7日
公司支付对等股权需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相应股份登记至对方名下。仅完成实缴出资并计入“实收资本”科目,不代表支付了股权,二者法律性质不同。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7日
会计入账实收资本仅表示完成出资登记,不代表支付了对等股权。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实收资本是出资义务履行结果,而股权支付需以股票/股份作为交易对价,二者无必然关联。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7日
完成股权支付需以公司股票(权)作为对价换取个人的技术成果,如向法人定向增发新股或转让存量股。若符合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并经审议通过,则可适用递延纳税政策。建议制定激励计划并报备税务机关后实施。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6日
持股≠支付对等股权。递延纳税政策要求以技术成果换股权(即公司支付股票作为对价),而您是通过专利完成实缴取得股份,未涉及股权支付,因此不符合递延条件。该政策针对的是个人以技术投资换取企业股权的情形,您的操作属于无形资产出资,需正常缴税。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6日
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政策要求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必须全部为股票(权),而您未支付对等股权,仅完成专利实缴并取得99%股份不满足该条件。根据现行法规,知识产权实缴出资不能办理递延纳税,需按税法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6日
1. 您的情况因未支付对等股权,不满足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条件,法人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税。
2. 可将章程改为现金出资,但需注意原专利实缴已完税且工商未公示前可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流程。
3. 若改回现金出资,则无需触发无形资产投资相关的税务处理,但已产生的印花税等仍需正常申报。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6日
1. 不满足递延条件时,法人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2. 《公司法》允许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非必须股权置换),但需完成评估及权属转移手续。
3. 小规模纳税人无股票不影响出资合法性,但无法适用股权支付型递延政策。
4. 工商登记时出资方式应选择“知识产权”,而非股权置换。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6日
1. 新型实用专利属于技术成果,符合递延纳税范围。
2. 但未支付对等股权不满足递延条件(需以技术成果换股权)。
3. 公司除印花税外无其他税负,个人所得税因缺股权支付无法递延,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4. 建议调整出资方式为股权置换以满足政策要求。
曦月老师
回复
淼淼老师
10月16日
1. 无对等股权不满足递延纳税条件,需以技术成果占股方可适用。
2. 递延备案不能在电子税务局直接办理,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线下提交资料审核。
建议携带专利评估报告、验资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税务局窗口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