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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早上好!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开差额征税发票,之前开的是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现在他要开成服务费,还是差额征税,可以这样开吗?税收编码大类选什么?可以还选择人力资源服务吗?或者现代服务?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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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开差额征税发票时,可以开成服务费,且仍采用差额征税方式。 税收编码大类应选择 “现代服务”,具体细目为 “现代服务 — 商务辅助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不能开成 “人力资源服务 — 服务费”,而应明确为 “人力资源服务 — 劳务派遣服务”,这样才能准确反映业务性质。 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征税时,代用工单位支付的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等差额部分,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显示 “***”,备注栏需注明 “差额征税” 及具体扣除金额。服务费部分(全部价款减上述费用后的余额)可开 5% 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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