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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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经营所得的第三行“三、利润总额”应填写 10万元,而不是9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 利润总额的定义:利润总额是指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即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后的余额。这是在税前的利润,还未考虑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2. 法人拿钱的性质:法人从个体户中拿走的1万元,属于利润分配,是在计算税后的行为。因此,在计算利润总额时,这1万元不应直接扣除。
3. 税务处理:法人拿走的1万元作为经营所得的一部分,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利润总额仍为10万元,然后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示例说明:
- 收入总额(第1行):521472.88元
- 成本费用(第2行):461814.13元
- 利润总额(第3行):59658.75元(即 521472.88 - 461814.13)
法人拿走的1万元应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进行处理,而不是直接在利润总额中扣除。
因此,第三行“利润总额”应填写 10万元(假设这里的10万元是示例数据,实际应根据具体计算结果填写)。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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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个体户法人拿走的1万元,实际上是在“利润总额”中体现的,但这部分金额需要作为经营所得来申报个人所得税。具体处理如下:
1. 利润总额:原本为10万元,法人拿走1万元后,利润总额仍为10万元(因为这是在计算税前的利润)。
2. 个人所得税:法人拿走的1万元作为经营所得的一部分,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不是固定的20%。
3. 税率:
-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因此,法人拿走的1万元会根据上述税率来计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而不是直接按20%计算。
示例计算:
假设利润总额为10万元,法人拿走1万元,具体税额计算如下:
1. 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2. 税额计算:
- 30000元 5% = 1500元
- (90000 - 30000)元 10% = 6000元
- (100000 - 90000)元 20% = 2000元
合计税额:1500 + 6000 + 2000 = 9500元
因此,法人拿走的1万元会包含在1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照上述税率计算税额。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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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个体户的法人拿的钱(即经营者的利润分配)通常在“利润总额”中体现,即第3行“三、利润总额”。具体处理如下:
1. 利润总额(第3行):这是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后的结果,代表了经营的净利润。
2. 经营者报酬:如果法人从个体户中提取利润,这部分金额应在“利润总额”中体现,并作为经营者的经营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因此,法人拿的钱(即利润分配)确实是在第3行“利润总额”中体现的。该金额需按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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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你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经营所得”模块中看到的界面,实际上就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具体解释如下:
1. 经营所得即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经营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税目,因此你在“经营所得”模块中填写和申报的信息,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内容。
2. 申报表内容:
-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利润总额等项目,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等,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3. 应纳税额:在你提供的截图中,第22行“应纳税额”显示为1482.94元,这就是根据你的经营所得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4. 应补/退税额:第25行“应补/退税额”显示为985.27元,这是你需要补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为负数,则为退税金额)。
因此,你已经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只是这里的表述更具体为“经营所得”的申报。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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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具体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步骤如下:
1. 选择模块: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经营所得”。
2. 预缴纳税申报:进入“预缴纳税申报”页面,填写相关收入、成本费用等信息。
3. 提交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如果未看到“个人所得税申报”选项,可能是因为你选择了错误的模块或页面。确保你在“经营所得”模块下进行操作。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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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是的,这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经营所得”模块申报个人所得税。该模块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申报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图中显示的是预缴纳税申报信息,包括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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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这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于扣缴义务人(如企业、个体户)为员工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图中显示的是“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的申报,而非经营所得。经营所得需在“经营所得”模块申报。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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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法人从个体户提现时,应借记“利润分配——业主提款”,贷记“库存现金”。该行为视为利润分配,需按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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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8月15日
你的理解有部分偏差。调整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利息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账面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下是更正后的调整步骤:
### 1. 调整融资金额差异
会计分录:
```
借:长期应付款 7,700元
贷: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7,700元
```
### 2. 补做财务费用
每月财务费用 = 436.67元(15720.6 / 36)
会计分录(每月):
```
借:财务费用 436.67元
贷:应付利息 436.67元
```
### 3. 调整长期应付款负数
假设至2025年7月30日,已还款期为21期,未还期为15期。
已还款期(21期)财务费用补记:
```
借:财务费用 9,170.07元
贷:应付利息 9,170.07元
```
如果此时“长期应付款”科目出现负数,需要具体分析负数的原因。通常情况下,不应直接调整“固定资产”,而应调整相关的负债科目。
### 4. 确认长期应付款余额
假设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为负数(例如 -X 元),调整分录为:
```
借:应付利息 X元
贷:长期应付款 X元
```
### 5. 后续每月处理
每月还款时:
```
借:长期应付款 3,019.43元
借:财务费用 436.67元
贷:银行存款 3,456.10元
```
最后一期还款时:
```
借:长期应付款 3,019.53元
借:财务费用 437.57元
贷:银行存款 3,457.10元
```
### 总结
- 增加7700元:调整“长期应付款”科目,反映实际融资金额。
- 补做财务费用:合理分摊每月财务费用,确保成本准确。
- 调整长期应付款负数: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调整,保持账面合理。
这样调整后,账务处理将更加规范和准确。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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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8月15日
### 1. 调整融资金额差异
会计分录:
```
借:长期应付款 7,700元
贷: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7,700元
```
### 2. 补做财务费用
每月财务费用 = 436.67元(15720.6 / 36)
会计分录(每月):
```
借:财务费用 436.67元
贷:应付利息 436.67元
```
### 3. 调整长期应付款负数
假设至2025年7月30日,已还款期为21期,未还期为15期。
已还款期(21期)财务费用补记:
```
借:财务费用(436.67 21) 9,170.07元
贷:应付利息 9,170.07元
```
调整长期应付款(假设当前为负数):
```
借:应付利息(调整至正数所需金额)
贷:长期应付款
```
### 4. 后续每月处理
每月还款时:
```
借:长期应付款 3,019.43元
借:财务费用 436.67元
贷:银行存款 3,456.10元
```
最后一期还款时:
```
借:长期应付款 3,019.53元
借:财务费用 437.57元
贷:银行存款 3,457.10元
```
以上调整确保融资金额准确,财务费用合理分摊,长期应付款恢复正常。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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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08月27日
完全正确!个体户必须严格区分经营收支与个人消费,违规入账涉嫌偷逃税款,可能面临税务处罚。所有私人开支都应通过业主个人账户支付。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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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师
08月15日
无实际员工的纯法人企业指仅由法定代表人构成、未雇佣其他人员的公司,依法以法人身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保申报时可仅按法人信息处理,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但需确保工资薪金申报真实合规,避免虚假零申报。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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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师
08月05日
若经销权费用用于抵扣货款,可将其从无形资产科目转至“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科目,同时调整相关账务处理。确保会计记录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