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行业实操

行业实操

你(单位)2025-01-01 至 2025-12-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你(单位)2025-01-01 至 2025-12-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09月2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老师这是什么情况,所得税今年季报都报了,只是一二季没交所得税,会不会是指没交所得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9月06日
回答 1
是的,该通知指向的是年度汇算清缴义务未履行。即使已报季度预缴,仍需在次年规定期限内完成上一年度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汇总申报及税款结算。未按期进行年度申报即属违法,须按限缴日期补办手续。
0
讨论
9月报税还有 004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