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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你好,我的企业在第二季度中有个外地工程项目,在外地的税务局预...

你好,我的企业在第二季度中有个外地工程项目,在外地的税务局预交企业所得税一共1000元,写了一笔分录为借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贷银行存款1000。第二季度我公司的所得税报表中产生的所得税是18235.07元,也就是交了第二季度的所得税18235.07。那我需要写计提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18235.07,贷应交所得税18235.07,再借应交所得税18235.07,再贷银行存款18235.07。完成了。然后我看之前预交的所得税余额显示借方余额为1000,可是这个1000元在报所得税报表时已经抵扣过了,如何在我的做账分录中做平这个1000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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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计提当期所得税时,将已预缴的1000元从“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借方转出冲抵,即调整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贷“所得税费用”1000。这样既平账又符合税法抵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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