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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给2023年申报一个员工1-6月份工资薪金所得,...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给2023年申报一个员工1-6月份工资薪金所得,每月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工资也如实发放了,后来在25年把他1-3月份的工资收入数直接修改成了0,也追回了1-3月份的工资,修改后他的累计收入数据发生了变动,4-6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就会产生退税处理,现在税已退回来了,但是我觉得这部分退回的个税是不是就是给人少发了工资?对于这部分税我该如何下账处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22日
回答 1
退回的个税不属于少发工资,因收入数据修改导致多缴退税。会计处理:冲减原计提个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同时调整应付职工薪酬,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确保账务与税务处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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