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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残保金上年职工工资总额和人数怎么获取数据

申报残保金上年职工工资总额和人数怎么获取数据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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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报残保金上年职工工资总额和人数的数据获取方法非常熟悉。以下是我总结的一些实用技巧: ### 一、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数据获取方法 1. 财务账目核对: - 检查上一年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明细账,重点关注工资、奖金、津贴等项目的贷方发生额累计数。注意要包含所有应发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社保前的金额)。 - 例如: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科目的全年发生额总和。 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参考: - 电子税务局申报残保金时,系统通常会预填数据,取自上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的“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但需注意: - 如果企业存在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特殊情况,需手动调整(因企业所得税与残保金口径不同)。 - 若企业工资已足额发放且无特殊人员,可直接参考该数据。 3. 特殊人员处理: - 退休返聘人员:其工资薪金虽计入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但不应纳入残保金工资总额。 -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应归属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无需计入。 ### 二、上年职工人数的数据获取方法 1. 实际用工计算: - 根据上一年度每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12个月,计算年平均人数。 - 公式:`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 ÷ 12`。 - 例如:某企业2023年2月成立,2-12月在职人数分别为20人、30人…120人,则年平均人数为(20+30+…+120)÷11(月数)。 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参考: - 电子税务局预填数据取自上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的“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从业人数”。但需注意: - 企业所得税的“从业人数”包含劳务派遣人员,而残保金人数不包含派遣人员(归属派出单位)。 - 若企业无劳务派遣、退休返聘等特殊情况,可直接使用该数据。 3. 特殊人员处理: - 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例如:某员工仅工作6个月,其人数按0.5人计算。 - 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入残保金人数。 ### 三、注意事项 1. 口径差异:企业所得税与残保金在工资总额和人数口径上存在差异(如劳务派遣、退休返聘),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 2. 临界值风险:若企业人数接近政策临界值(如30人免征线),需仔细核对口径差异,避免因数据偏差导致优惠失效。 3. 系统预填数据: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建议优先参考系统预填数据(取自企业所得税年报),但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修改。 通过以上方法,可准确获取残保金申报所需的工资总额和人数数据。如果还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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