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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下午好,我们公司5月份收到一个上市公司来给我们的销售发票,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勾选和申请免抵退税了,且退税款已经到账了,现在发现这张发票有问题,销售方已经开了红字发票信息确认表,是不是要我们这边确认以后,他们才可以再次开票?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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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销售方已开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表,确实需要你们这边确认后,他们才可以再次开票。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 一、流程方面 1. 确认红字发票信息表:你们作为购买方,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渠道中,对销售方提交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这一步是后续开具红字发票的前提,只有你们确认后,销售方才能依据此信息开具红字发票。 2.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收到你们的确认信息后,会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等信息应与信息表一致,且内容不得超出信息表的范围。 3. 你们收到红字发票后的处理: - 进项税额转出:由于之前该发票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并申请了免抵退税,现在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具体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如果涉及出口退税相关科目)以及“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冲减成本等处理)。 - 调整免抵退税申报:因为之前的免抵退税申报是基于原发票的进项税额进行的,现在进项税额发生了转出变化,所以需要对之前的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进行调整。向税务机关提交更正后的免抵退税申报资料,说明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数据修正。 ### 二、注意事项 1. 时间限制:一般来说,销售方需要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的一定期限内(通常是自开具之日起90天内,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重新开具红字发票。你们也应及时处理相关事宜,避免超过期限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2. 资料留存:在整个过程中,要妥善保存相关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表、红字发票以及涉及的账务处理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3. 与税务机关沟通:如果对具体的处理流程或税务影响存在疑问,建议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保处理方式符合税收法规的要求。 总之,你们确认红字发票信息表后,销售方才能开具红字发票,你们则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和免抵退税申报的调整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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