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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对方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是包工包料的不锈钢安装合同,...

老师,我们对方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是包工包料的不锈钢安装合同,发票是要开成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嘛,但是对方说开不了他们只能开销售金属制品的发票,这个要怎么处理呀,金属制品的发票能用吗?我们是建筑装饰公司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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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分析下这个问题。 ### 一、关于发票开具的合规性问题 -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 你们是建筑装饰公司,签订的是包工包料的不锈钢安装合同,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即开成“建筑服务工程服务”。但对方说只能开销售金属制品的发票,这是不合规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式。 ### 二、可能的解决方案 1. 与对方沟通协商: - 向对方解释税法对于这种混合销售行为的明确规定,强调按照合同约定和税法要求,应该开具建筑服务发票。说明如果坚持开销售金属制品发票,可能会在税务方面出现风险,比如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发票的合理性进行质疑,要求补缴税款等。 - 可以提出折中的办法,例如让对方在开销售金属制品发票的同时,再开具一份补充协议或者说明,明确该发票对应的业务是包工包料的安装服务,包括材料和人工部分,以备税务检查时能够合理解释。 2. 考虑合同变更(有一定风险): - 如果对方实在无法按照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性质。将包工包料合同改为单纯的材料销售合同和安装服务合同分开的形式。但在这种方式下,要注意安装服务的定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市场行情,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问题。同时,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要考虑到可能涉及到的税务、商务等多方面的影响。 3. 评估接受销售金属制品发票的风险: - 如果经过沟通,对方还是只能开销售金属制品发票,你需要评估接受这种发票的风险。从税务角度来看,你公司取得的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或者不合规发票,导致不能在税前扣除等相关风险。 - 如果要接受,需要在财务上做好详细的记录,注明该发票对应的实际业务是包工包料的安装服务,包括材料的明细、人工的成本等信息,以便在税务检查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同时,要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准备,如果遇到问题,及时向税务机关解释情况。 总之,尽量争取让对方按照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如果实在无法做到,要谨慎评估接受销售金属制品发票的风险,并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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