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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是4S店,总部有个置换补贴,让我们这边先把钱补给客户...

老师,公司是4S店,总部有个置换补贴,让我们这边先把钱补给客户,到时公司再从车款中优惠出耿,像这种的话,我们会计做账应该怎么做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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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眼镜,拿起笔在草稿纸上边写边说) 这种情况属于总部先行拨付的置换补贴,你们先垫付给客户,后续再从车款里扣回来对吧?账务处理分两步走: 1. 垫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总部置换补贴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这里要挂往来科目,因为钱是替总部垫的,后续要收回来) 2. 客户提车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客户(或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车款) 其他应收款——总部置换补贴(把垫的钱冲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注意细节: ✔️ 垫付时必须保留好客户签字的补贴发放凭证,银行转账备注清楚“代付置换补贴” ✔️ 总部给你们店开补贴结算单时,要核对金额是否匹配,避免重复记账 ✔️ 如果涉及增值税,要看总部开的补贴是否含税。一般这种补贴可能属于销售折让,需按税法规定处理 举个例子:客户置换补贴5000元,你先垫付: 借:其他应收款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客户提车时车款10万(含税):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736.84 其他应收款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1368.42 (停下笔看着学员)这样处理既清晰又合规,关键是要把“其他应收款”挂对主体,别和客户自己的欠款混了。你们平时和总部对账周期是月结还是季度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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