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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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2025年05月28日
我来给你明确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自产农产品普通发票(免税)可以抵扣,但需按9%计算进项税额;若为非自产农产品或适用1%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 具体分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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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产农产品普通发票(免税)
1. 政策依据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购进农产品可按发票注明的买价和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免税),可作为抵扣凭证,按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公式:可抵扣进项税 = 发票金额 ÷ (1+免税税率) × 9%
(因免税发票税率为0,实际直接按发票金额×9%计算)
2. 示例
若发票金额为103元(免税),可抵扣进项税 = 103 × 9% = 9.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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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自产农产品或1%征收率普通发票
1. 非自产农产品
- 小规模纳税人外购农产品后转卖,开具的普通发票(无论税率1%还是免税)不能抵扣,因销售方未提供自产证明。
2. 1%征收率普通发票
- 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1%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如非自产农产品或政策特殊情形),仅能按票面税额抵扣(即1%),但普通发票本身不属于合规抵扣凭证,实际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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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区别与实操建议
| 发票类型 | 是否可抵扣 | 抵扣规则 |
|----------------------------|----------------|----------------------------------|
| 自产农产品普通发票(免税) | 是 | 按发票金额×9%计算抵扣 |
| 非自产农产品普通发票 | 否 | 不可抵扣 |
| 1%征收率普通发票 | 否 | 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
| 3%征收率农产品专票 | 是(特殊情况) | 可按发票金额×9%计算抵扣(需确认自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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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 自产性核查:需确保销售方为自产农产品,可要求对方提供产地证明、销售合同等资料。
2. 发票备注:部分地区要求发票备注“自产农产品”字样,否则可能影响抵扣。
3. 申报填写:抵扣时需在增值税申报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栏填入计算后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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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可抵扣情形: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按9%计算抵扣。
- 不可抵扣情形:非自产农产品、1%征收率普通发票均不能抵扣。
- 风险提示:若发票不合规或无法证明自产性,税务稽查时可能被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和当地税务口径操作,如需进一步分析可提供发票样本或业务细节。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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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2025年05月28日
你提到的政策确实存在,但需要明确具体条件和计算方法。以下是详细解答:
1. 核心政策依据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发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非按票面注明的3%税额抵扣。这一政策源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税收支持,旨在减轻企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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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体计算方式
- 抵扣基数:以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为基数,按9%计算可抵扣进项税。
公式:可抵扣进项税额 = 发票金额 ÷ (1+3%) × 9%
示例:若发票金额为103元(含税),则不含税金额为100元,可抵扣进项税为100 × 9% = 9元(而非票面税额3元)。
- 特殊情况: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深加工产品(如进一步加工后销售),还可在抵扣9%的基础上加计1%,即合计按10%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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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键注意事项
- 发票类型限制:
- 仅限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农产品专票,且销售方必须是自产农产品(若销售非自产农产品,则适用1%专票,仅能按1%抵扣)。
- 普通发票或免税发票(如自产自销免税)需单独判断,免税发票可按9%计算抵扣,但需符合条件。
- 时间范围:
政策适用于开具日期在2022年12月1日及以后的3%征收率农产品专票。此前开具的发票需按原规定处理。
- 申报流程:
需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完成抵扣勾选确认,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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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操建议
- 如果销售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且销售自产农产品,你取得的3%专票可按9%抵扣;若销售非自产农产品,则仅能按票面税额(1%或3%)抵扣。
- 建议与开票方确认其销售的是否为自产农产品,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产地证明等),以应对税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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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你作为木材加工厂,若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自产农产品的3%专票,可按9%计算抵扣;若用于深加工(如生产13%税率产品),还可加计1%。但需确保发票符合政策要求,并注意区分销售方是否为自产。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