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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施工工程5月10日给甲方开具的发票,5月30日预缴税金,征期是...

异地施工工程5月10日给甲方开具的发票,5月30日预缴税金,征期是五月还是六月。如果是五月,那五月的征期不是已经结束了?如果六月那电子税务局日期选择那选不到六月那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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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一、关于征期的确定: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关于电子税务局日期选择问题 如果电子税务局中确实选不到六月的日期,可能是以下原因导致:一是系统设置问题,部分地区电子税务局可能存在功能限制或数据同步延迟;二是你所在的企业可能尚未完成六月份的税务申报初始化等相关操作。建议及时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电子税务局客服,说明具体情况,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检查一下企业内部的税务申报流程和系统设置,确保符合正常操作要求。 三、相关依据与注意事项 异地施工预缴增值税及附加需先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经证),然后携带合同、外经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税务局办理预缴税款,预缴后的税额可在企业申报时进行抵扣,避免重复缴税。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务必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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