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了推老花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成本混同,咱们得按会计准则里的“合理系统分摊”原则来处理。我琢磨着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先算总账。把补植前4年苗的账面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之前分摊的公共费用)加上新补植2年苗的成本,打包成一个“混合苗成本池”。注意死掉的4年苗要做资产损失处理,别忘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步,重新建坐标系。既然亩数分不清,咱们就用“存活株数”代替亩数。比如补植前4年苗有X株,补了Y株2年苗,现在总共有X+Y株。按各自存活株数比例分摊成本池,这样既符合配比原则,又能体现实际资源消耗。
第三步,动态调整。以后每个月计算生长量时,建议用“加权平均法”核算成本。比如4年苗每株每月按0.83系数折算(12个月/15个月),2年苗按0.67系数(12个月/18个月),这样能更精准反映不同苗龄的资源占用。
(突然拍下桌子)不过得提醒你们,这种处理要写清楚会计估计依据,最好让审计人员实地看看苗情分布。另外补植的2年苗如果享受了4年苗的土地使用权,还得考虑按面积分摊土地租金呢!
(推了推老花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成本混同,咱们得按会计准则里的“合理系统分摊”原则来处理。我琢磨着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先算总账。把补植前4年苗的账面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之前分摊的公共费用)加上新补植2年苗的成本,打包成一个“混合苗成本池”。注意死掉的4年苗要做资产损失处理,别忘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步,重新建坐标系。既然亩数分不清,咱们就用“存活株数”代替亩数。比如补植前4年苗有X株,补了Y株2年苗,现在总共有X+Y株。按各自存活株数比例分摊成本池,这样既符合配比原则,又能体现实际资源消耗。
第三步,动态调整。以后每个月计算生长量时,建议用“加权平均法”核算成本。比如4年苗每株每月按0.83系数折算(12个月/15个月),2年苗按0.67系数(12个月/18个月),这样能更精准反映不同苗龄的资源占用。
(突然拍下桌子)不过得提醒你们,这种处理要写清楚会计估计依据,最好让审计人员实地看看苗情分布。另外补植的2年苗如果享受了4年苗的土地使用权,还得考虑按面积分摊土地租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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