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之前年度的进项税额转出,所得税调整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
###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1. 追溯调整法:如果进项税额转出属于重要的会计差错,需要采用追溯调整法。具体分录如下:
- 进项税额转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追补扣除所得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调整留存收益: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实际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贷记“银行存款”。
2. 未来适用法:如果进项税额转出属于非重要的会计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具体分录如下:
- 进项税额转出: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实际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贷记“银行存款”。
###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1.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对于以前年度的进项税额转出,小企业应参照上述未来适用法的会计处理进行账务调整。
总的来说,无论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重要的是要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维护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税务合规。
对于之前年度的进项税额转出,所得税调整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1. 追溯调整法:如果进项税额转出属于重要的会计差错,需要采用追溯调整法。具体分录如下:
- 进项税额转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追补扣除所得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调整留存收益: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实际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贷记“银行存款”。
2. 未来适用法:如果进项税额转出属于非重要的会计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具体分录如下:
- 进项税额转出: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实际补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贷记“银行存款”。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1.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对于以前年度的进项税额转出,小企业应参照上述未来适用法的会计处理进行账务调整。
总的来说,无论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重要的是要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维护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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