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开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超过30万的情况下,增值税按照1%或3%的征收率来缴纳,具体取决于销售业务的适用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意味着,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票对应的销售业务原本适用3%的征收率,那么在上述政策有效期内,即使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也需要按照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销售不动产、出租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及提供建筑服务等特定业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这些情况下不适用上述减按1%征收的政策。
小规模开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超过30万的情况下,增值税按照1%或3%的征收率来缴纳,具体取决于销售业务的适用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意味着,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票对应的销售业务原本适用3%的征收率,那么在上述政策有效期内,即使月销售额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也需要按照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销售不动产、出租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及提供建筑服务等特定业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这些情况下不适用上述减按1%征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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