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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和学校签的合同是供应学生营养餐,生活餐,但是有些食材...

我们单位和学校签的合同是供应学生营养餐,生活餐,但是有些食材学校那边用来做教师陪餐和活动餐费,这些还是做主营业务收入吗,还是去刷业务收入?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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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学校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应学生营养餐和生活餐,那么这部分收入通常应被视为主营业务收入。至于学校将部分食材用于教师陪餐和活动餐费,这涉及到几个关键点: 1. 服务性质:教师陪餐是学校为了监督学生用餐情况、保障食品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具有一定的服务性质。虽然教师陪餐使用了部分食材,但其主要目的并非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是作为学校管理和服务的一部分。 2. 费用承担:通常情况下,教师陪餐的费用是由教师自己承担的,不会从学生的营养餐经费或学校的公用经费中支出。这意味着这部分费用并不构成学校的营业收入,而是作为一种成本或支出来处理。 3. 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学校通常会将教师陪餐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类似的科目中,而不是作为营业收入来记录。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学校将部分食材用于教师陪餐和活动餐费,这部分费用不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而应作为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来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可能因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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