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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每月15日发放 个税申报也是15号 但假如11月15日至12月15...

工资是每月15日发放 个税申报也是15号 但假如11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间 中途发放了多笔工资 如果发放了三次 我做了三次账 每次发放我都计提一次然后再做一次支付的账务 个税应该随着做账一起做 还是扣除的时候单独做呢?然后个税需要跟着工资一起计提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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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工资和个税的账务时,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在支付员工工资时,应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在11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间发放了多笔工资,并且每次发放都进行了计提和支付的账务处理,那么个税的处理应该与工资的发放同步进行。具体来说: 1. 计提工资:在每次发放工资之前,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薪酬政策,计提当月应付的工资。这一步骤涉及将应支付的工资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在会计分录中体现为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 2. 代扣个税:在实际发放工资时,企业需从员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步骤应在支付工资的会计分录中体现,即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同时根据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个税申报:个税的申报通常是按月进行的,但如果在一个月内多次发放工资,且每次发放都进行了个税的代扣代缴,那么这些代扣的税款应在次月的个税申报中一并申报并缴纳。 4. 个税是否需要跟着工资一起计提:根据会计准则,个税并不需要单独计提。因为个税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所以在计提工资时,就已经包含了应代扣的个税部分。在实际发放工资时,再将这部分个税从工资中扣除,并在会计分录中体现即可。 综上所述,个税应该随着做账一起处理,不需要单独计提。在每次发放工资时,都需要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并在会计分录中体现。同时,在次月的个税申报中,应将本月内所有代扣的个税一并申报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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