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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施工反馈表有反馈期限要求吗?跨区域事项报告是合同截止日是...

异地施工反馈表有反馈期限要求吗?跨区域事项报告是合同截止日是12月底,我必须在12月底反馈吗?要是在12月底反馈了,1月份还能申报项目地的个税吗?跨区域事项报告备案以后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自动核定了个税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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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根据多年的经验总结出的答案: 1. 异地施工反馈表的反馈期限要求 - 没有具体期限:通常情况下,异地施工反馈表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反馈期限要求。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及其他涉税事项,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2. 跨区域事项报告的合同截止日是12月底 - 可以延期:如果跨区域事项报告的合同截止日是12月底,但项目尚未完成,您可以选择进行延期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相应的功能菜单进行延期申请即可。 3. 12月份反馈后是否还能申报个税 - 可以申报:如果在12月份已经反馈了跨区域事项报告,您仍然可以在1月份继续申报个税。跨区域事项报告的反馈与个税的申报是两个独立的流程,不会相互影响。 4. 跨区域事项报告备案后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自动核定了个税 - 无需额外操作:如果跨区域事项报告备案后,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已经自动核定了个税,那么您无需再进行额外的操作。这部分税款会在您回到机构所在地进行正常申报时自动带出,并在主表的最终计算应补退税额时中扣除。 总的来说,通过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异地施工反馈表、跨区域事项报告以及个税申报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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