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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我想咨询一下,就是一个集团名下有两个公司,一个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个是汽车销售公司,我们公司是门窗加工安装公司,我们给他们的汽车销售公司干了14万的活,但是他们用他们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公户给我们公户转了11万,要求我们开发票是开给汽车销售公司,,我们这边怎么做账,钱也对不上,还差三万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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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存在金额不匹配和付款方与合同方不一致的问题,处理起来需要格外谨慎。以下是一些建议: 1. 确认合同关系:首先,确保您与汽车销售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合同关系,并且合同中规定了服务内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这是后续所有会计处理的基础。 2. 沟通并获取书面确认:与汽车销售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为什么房地产开发公司会代替其支付部分款项,并请求他们提供书面说明或协议,证明这种支付方式是经过双方同意的。 3. 调整账务处理: - 对于收到的11万元,您可以先将其记为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的一部分,具体取决于您的会计政策。 - 同时,根据合同金额(14万元)开具发票给汽车销售公司。在发票上注明实际收到的金额(11万元)和未收到的金额(3万元),或者单独为未收到的部分开具一张欠条或补充协议。 - 如果汽车销售公司同意,可以将这3万元作为应收账款处理,并在后续收到时再做相应调整。 4. 税务处理:确保您的税务处理符合当地税法规定。通常,您需要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申报增值税,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总金额计算所得税基础。如果存在未收到的款项,可能需要与税务机关协商如何处理这部分的税务问题。 6. 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未来类似情况能够更加规范地处理。例如,要求所有支付都必须通过合同方进行,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和责任方。 总之,处理这类问题时,务必保持透明和合规,同时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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