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企业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分配上,通常采用多种方法以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配标准和方法:
1. 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情况。
- 特点:简化核算手续,管理上可以不要求计算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由本月完工产品负担。
2. 按年初数固定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或者在产品数量虽大但各月之间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的情况。
- 特点:为简化核算工作,各月在产品成本可以固定按年初数计算,年终时根据实地盘点的在产品数量重新调整计算。
3. 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算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小,有比较准确的定额资料。
- 特点:将在产品按照定额成本计算,全部成本减去按照定额成本计算的月末在产品成本,余额作为完工产品成本。
4. 约当产量比例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产品成本中原材料费用和工资及福利费等加工费用相差不多的产品。
- 特点: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然后按完工产品产量与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费用。
5. 定额比例法:
- 这种方法涉及对制造成本三要素(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配,其中工人的定额比例要用工时来计算。
- 具体公式包括原材料定额、工时定额和产品定额的计算,以及材料费用分配率和工资费用分配率的确定。
6. 在产品按其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法:
- 适用范围:原材料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原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就全部投入的情况下使用。
- 特点: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原材料成本,不计算人工成本和其他间接费用,本月发生的人工成本和其他间接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
综上所述,门窗企业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分配上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本核算需求选择合适的分配方法。同时,为了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企业还应定期进行成本核算的复核和调整工作。
门窗企业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分配上,通常采用多种方法以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配标准和方法:
1. 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情况。
- 特点:简化核算手续,管理上可以不要求计算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由本月完工产品负担。
2. 按年初数固定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或者在产品数量虽大但各月之间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的情况。
- 特点:为简化核算工作,各月在产品成本可以固定按年初数计算,年终时根据实地盘点的在产品数量重新调整计算。
3. 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算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小,有比较准确的定额资料。
- 特点:将在产品按照定额成本计算,全部成本减去按照定额成本计算的月末在产品成本,余额作为完工产品成本。
4. 约当产量比例法:
- 适用范围: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产品成本中原材料费用和工资及福利费等加工费用相差不多的产品。
- 特点: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然后按完工产品产量与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费用。
5. 定额比例法:
- 这种方法涉及对制造成本三要素(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配,其中工人的定额比例要用工时来计算。
- 具体公式包括原材料定额、工时定额和产品定额的计算,以及材料费用分配率和工资费用分配率的确定。
6. 在产品按其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法:
- 适用范围:原材料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原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就全部投入的情况下使用。
- 特点: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原材料成本,不计算人工成本和其他间接费用,本月发生的人工成本和其他间接费用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
综上所述,门窗企业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分配上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本核算需求选择合适的分配方法。同时,为了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企业还应定期进行成本核算的复核和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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