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文老师
回答于2024年12月13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具体如下:
1. 运输服务现场托运行李项目:这类发票通常归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类别,可以用于报销交通费。
2. 经纪代理服务机票款项目:这类发票属于“经纪代理服务”,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的范畴,因此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但是,如果行程单中包含了机票款的详细信息(如票价、燃油附加费等),并且是由航空公司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开具的,那么这部分费用是可以计入差旅费进行报销的。
总之,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企业的具体财务政策和税务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将这两类发票一起放入交通费中进行报销。
我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具体如下:
1. 运输服务现场托运行李项目:这类发票通常归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类别,可以用于报销交通费。
2. 经纪代理服务机票款项目:这类发票属于“经纪代理服务”,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的范畴,因此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但是,如果行程单中包含了机票款的详细信息(如票价、燃油附加费等),并且是由航空公司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开具的,那么这部分费用是可以计入差旅费进行报销的。
总之,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企业的具体财务政策和税务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将这两类发票一起放入交通费中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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